[快讯]大法院最终裁定:日企强征劳工受害者诉不二越案部分胜诉成立
在1940年代被强制动员到日本军需企业富士越工作的勤劳挺身队受害者,也能够从该公司获得损害赔偿了。
此前在针对三菱重工业、日本制铁提起的诉讼中,大法院已经作出判断:韩日之间签订《请求权协定》并未消灭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且在2018年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判决作出之前,存在事实上无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障碍事由,因此应当认定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并未完成。本案亦作出同样判断。
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法官 Noh Taeak)在已故 Kim Oksun 老人等5名女性勤劳挺身队受害者及遗属,针对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军需企业富士越各自提起1亿韩元损害赔偿及迟延利息请求的诉讼上诉审中,作出“被告向原告各支付1亿韩元及本案辩论终结日之后的迟延利息”的判决,维持了一审中原告部分胜诉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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