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罗南道罗州市对结核及潜伏结核感染检查义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
据该市22日消息,根据《结核预防法》第11条,市内属于结核检查义务机构的医疗机构共有141家,已开展线上自查。
自2016年《结核预防法》修订以来,结核检查义务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1次结核检查,并在所属机构任职期间至少接受1次潜伏结核感染检查。
新入职人员须在录用后1个月内分别完成结核检查和潜伏结核感染检查。如有违反,将对相关机构负责人分三次处以100万至200万韩元不等的罚款。
检查结果如发现疑似结核患者,将建议其在确诊结果出炉前暂停相关工作;对潜伏结核感染阳性者,将引导其前往治疗医疗机构接受专业咨询和治疗。
潜伏结核感染是指体内存在结核杆菌,但尚未发病为结核的状态。虽然不具有传染性,但今后如健康状况恶化或免疫功能下降,可能发展为结核并传染他人,因此需要加强管理。
Gang Dongryeol 罗州市保健所所长表示:“针对义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结核及潜伏结核检查,是为事先阻断在社区内的传播,尚未接受检查的从业人员务必尽快接受检查。”
罗州=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Kim Yukbong 记者 baekok@asiae.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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