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延寿区17日表示,为将因未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给居民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将大力开展宣传,并对未投保车辆上路行驶进行集中取缔。
如果未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就驾驶车辆上路被查获,首次仅以缴纳罚款结案,但从第二次起即构成刑事处罚对象,最高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机动车强制保险即便只要有一天未投保就会被处以罚金,如驾驶未投保车辆上路被查,即使未发生事故,也有沦为“犯罪者”的风险,需格外注意。
去年一年内,在延寿区登记的车辆中,因未投保强制保险而被处以罚金的车辆多达8237辆,占延寿区登记车辆总数的3%。在这些未投保车辆上路行驶被查后,受到罚款或成为刑事处罚对象的车辆有630辆,其中440起案件由延寿区特别司法警察官调查处理。
延寿区认为,今后随着人口持续流入和登记车辆增加,以及经济低迷的影响,未投保强制保险的车辆将进一步增多,因此将通过制作宣传单、在机关电子显示屏播放提示信息、并在人员流动量大的地区悬挂横幅等方式,引导居民投保。
延寿区厅长 Lee Jaeho 表示:“强制保险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最低限度安全装置”,“为防止大量产生违法者,将持续宣传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全力把居民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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