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0万韩元·完成40小时教育课程
保健福祉部新增条款界定情绪虐待

一名丈夫在与妻子争吵时抱着女儿殴打妻子,被以虐待儿童罪名判处罚金。


14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审判部的法官 Shin Heungho 以违反《儿童福利法》实施虐待儿童的罪名,判处丈夫A某罚金刑。

躺着的婴儿。照片与本文内容无直接关联。联合通讯社供图

躺着的婴儿。照片与本文内容无直接关联。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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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于2022年6月19日深夜在家中与妻子B某发生夫妻争吵。他在拉扯过程中出言辱骂,当妻子试图录音时,他抢走手机并扔到公寓玄关门外。在此过程中,他将抓住自己裤子要求归还手机的妻子推倒在地。


当时客厅里3岁的女儿正坐着,A某抱起女儿后再次冲向妻子,将其推向墙面,B某倒在地上。在肢体冲突过程中,A某还用肘部压住B某的额头和腹部。


B某抱着女儿从家中逃出,在汽车旅馆过夜。第二天因头部受伤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并开具诊断书,随后前往女性紧急求助热线1366仁川中心,倾诉丈夫施暴事实,并向警方控告丈夫。


此后2个月,她又以虐待儿童嫌疑向警方追加提交了控告状。


在虐待儿童案件的审理中,A某辩称:“我没有殴打妻子,也从未虐待女儿,反而是我单方面遭到(妻子的)殴打。”


但一审合议庭表示:“B某不仅就自己遭受被告殴打的事实,而且就其虐待女儿的行为,在侦查机关和法庭上均作出了具体且前后一致的陈述”,“可以毫无疑问地认定起诉事实属实。”


法院接着称:“综合考虑虐待儿童行为的程度以及被告系初犯等情节”,判处罚金100万韩元,并命其完成40小时的治疗项目。


近期,保健福祉部在界定情绪虐待的第17条第5款中新增条文,明确“包括因将儿童暴露于家庭暴力行为而产生的情形”。此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造成身体、精神或财产损害的行为。也就是说,如儿童持续被暴露在夫妻争吵之中,即可被视为虐待儿童。



根据保健福祉部《全国儿童虐待现状报告》,情绪虐待所占比重正逐年上升。2012年仅有936起,但此后逐年增加,2020年统计为8732起,8年间增至约10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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