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文预告持凶器行凶被拘 实刑8个月缓刑2年→实刑1年缓刑2年
一名二十多岁男子在网上发布预告持凶器行凶的帖子后被判处缓刑,随后又上传嘲讽公权力的“被逮捕后记”,在二审中被判处更重的刑罚。
12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2部(审判长 Lee Youngjin)撤销了一审对以恐吓和以欺骗方式妨碍公务罪被起诉的A某(26岁)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的判决,改判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还追加了一审未予科处的保护观察和200小时社会服务命令。
A某因去年8月下午6时56分左右在江原春川,以“要在街头持刀行凶”为标题,在网络社区上传帖子和凶器照片等,被指对不特定多数人造成恐惧感,以涉嫌恐吓罪和以欺骗方式妨碍公务罪在被羁押状态下移送审判。据悉,他在侦查机关供述称:“别人也都在发预告持刀行凶的帖子,所以我只是出于好玩才那样做。”
一审法院考虑到A某并未表现出真正实施犯罪的意图等情节,从轻作出缓刑判决。
A某获释后,在网络社区以“来写一下被逮捕后记”为题发帖,详细记述了案件发生后直到宣判的全过程。
在该帖子中,A某自夸称,因为自己发布了预告杀人帖而被关进监狱一事传开,成了“人气男”。他写道:“听说我是因为‘恐吓’进来的,大家就‘啊~预告杀人帖啊’这么传开了,于是成了人气男”,“和另一个因为预告杀人帖被关进拘留室的人结成‘盟约’,一起被押送到看守所”,“写了大概6页反省书,就以缓刑出来了”等,被当作“被逮捕后记”发在网上。
对此,检方以嘲讽公权力等为由,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时,检方表示:“该行为导致20余名警察出动,妨碍了公务执行并造成警力浪费,被告在以缓刑获释后立即发帖称自己是‘监狱里的人气男’,嘲讽公权力,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决定提起上诉。”A某也以原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合议庭指出:“在因重大暴力案件而全国性不安情绪高涨的情况下,被告发布预告持刀行凶的帖子,恐吓了多数人并造成警力浪费,其犯罪性质并不轻微。”随后补充称:“他在以缓刑获释后并未自我反省,反而在同一网络社区上,具体描述了从被逮捕到获得缓刑的全过程,还写下自己被称为‘监狱人气男’的事,并与类似案件的嫌疑人相比,主张自己的处罚并不算轻。”
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说明称,“决定给予其重新成为健全社会人的机会”,同时嘱咐说:“机会不会来很多次,希望你不要轻举妄动,振作精神,重新做一个健全的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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