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起“逃税举报奖金”提高…加算税也计入逃漏税额
逃税举报减少势头中
计算奖金时将未申报、少申报
及滞纳加算税追缴额一并纳入
从今年5月起,逃税举报奖励金的发放规模将扩大。迄今为止一直以逃税金额为基准计算并发放奖励金,但今后将把加征税款的追缴金额也纳入计算范围。
韩国国税厅9日表示,今年起将在奖励金发放基准金额中,包含与申报和缴纳相关的加征税额。
国税厅目前正在运行一项“逃税举报奖励金”制度,向提供查获逃税嫌疑关键资料的民众,发放通过该资料追缴到的逃漏税额5%至20%的奖励金。国税厅对未缴纳税款或申报不实的情况,按应纳税额的10%至40%征收加征税,并需支付因滞纳产生的利息。但此前在计算奖励金时,并未将加征税计入。
目前,对于逃漏税金额在5000万韩元至5亿韩元之间的案件,按逃漏税金额的20%发放奖励金;对于超过5亿韩元至20亿韩元的部分,则在基本的1亿韩元之外,再对超过5亿韩元的金额按15%发放奖励金。
例如,若逃漏税额为5亿韩元,以前发放的奖励金为其中20%的1亿韩元。今后,当对这5亿韩元按20%征收申报不实加征税时,逃税认定金额将增至6亿韩元。在这种情况下,逃税认定金额超过5亿韩元,除按比例发放的1亿韩元外,还将对超过5亿韩元的1亿韩元部分按15%计算,即增加1500万韩元,合计发放1亿1500万韩元的奖励金。
国税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实体经济活动萎缩,民众对逃税举报的关注度也开始下降”,并解释称:“继去年着力提高逃税举报提交的便利性之后,今年将把加征税等纳入发放标准,以便向为查处逃税提供重要资料的举报人给予更高程度的回报。”
据国税统计门户网站数据显示,逃税举报奖励金的发放件数已从2020年的448件,降至2021年的392件、2022年的372件。
国税厅计划在今年5月修改《逃税举报奖励金发放规定》,自此之后受理的逃税举报案件,将把与申报、缴纳相关的加征税一并计入,重新认定逃漏税额。国税厅预计,由此奖励金领取对象人数及奖励金额规模将比去年增加约26%。
逃税举报可附上具体的逃税证明材料,通过就近税务所(上门、传真等)、Hometax与Sontax系统以及自动语音应答系统提交。国税厅相关负责人称:“今后国税厅将以积极行政为基础,切实运营逃税举报奖励金制度,在为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作出贡献的同时,支持由国民共同营造的自觉诚信纳税文化的巩固与发展。”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