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功者遗属“停止发放津贴”决定被撤销
有行政审判结果认定,在没有具体资料的情况下将推定所得计入所得评估额属违法行为。
5日,隶属于国民权益委员会的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取消了某机构在未确认对象人存在追加或隐匿所得的情况下,将推定所得计入所得评估额并中止发放生活调整津贴的决定。
作为国家有功者遗属的A某自2018年度起,每月从报勋支厅领取生活调整津贴。然而在今年的生活水平调查中,报勋支厅在与其同住的儿子B某的所得评估额中计入了77万韩元的推定所得,导致其家庭的2人户收入认定额超标,生活调整津贴被停止发放。B某已满60周岁,且为肢体残疾人,其金融交易明细显示支出资金来源于母亲和弟弟的汇款。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认为,难以认定B某具有额外所得,因此不属于应将推定所得计入所得评估额的情形。据此,认定报勋支厅作出的不再向A某发放生活调整津贴的处分违法。
国民权益委员会副委员长兼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Park Jongmin表示:“法律法规的适用必须以明确的事实关系为基础”,并称“将细致审视,确保不再存在被错误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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