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女子欲提取已故丈夫精子生子…澳大利亚法院批准取精
澳洲六旬夫妇丧失两子女考虑代孕
法院:“可提取精子但使用需另行裁定”
在一宗为生下已故丈夫子女而请求从丈夫遗体中提取精子的诉讼中,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最高法院作出允许提取的判决。
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3日(当地时间)报道,一名62岁的女性在其丈夫于去年12月17日清晨突然去世后,于次日向州最高法院紧急申请进行此类审理。
这对夫妇的女儿于2013年在钓鱼时溺亡,儿子则在2019年的交通事故中身亡。据报道,这名女性在丈夫去世前,曾与丈夫商讨过通过使用丈夫精子、借助代孕来获得孩子的问题,并补充称,两人还曾一同在医院接受检查。
对此,法官Fiona Seaward表示,没有理由反对从已故丈夫遗体中提取精子,并作出允许提取的判决。在西澳大利亚州,如有医学理由,可以从死者遗体中提取组织等。
不过,这名女性在从已故丈夫遗体中提取精子后,并不能立即通过受精获得孩子,因为西澳大利亚州禁止使用死者的生殖细胞。Seaward法官在允许提取精子的同时也明确表示,未经法院同意,不得使用这些精子。
外电报道称:“因此,如果这名女性想利用丈夫的精子生育子女,就必须将精子送往昆士兰州等允许使用死者生殖细胞的其他州”,并解释称,“为此还需要获得西澳大利亚州生殖技术委员会的许可”。
专家表示,“以这种方式获得子女在技术上并非不可能”,但同时也担忧称,“(这种做法)可能会引发伦理或社会问题”。
西澳大利亚大学生殖医学系教授Roger Hart表示:“澳大利亚大多数体外受精医院都建议在怀孕时父母至少有一方年龄不超过50岁”,“需要考虑如果这名女性去世后,谁来照顾孩子”。
他接着表示:“我们有时会被自身的欲望蒙蔽双眼,但也必须从社会的角度思考这是否是正确的事情。”
另一方面,去年6月,澳大利亚也曾有一名女性的丈夫因被破碎的玻璃窗刺中动脉而死亡,法院同样批准为其提取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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