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公司与资本公司将可发行以租赁资产为基础的ABS
金融委预告修订《专门信贷金融业法实施令》草案
今后,信用卡公司、资本公司等信用专门金融公司(以下简称“信专金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以租赁资产为基础的资产支持证券(ABS)来筹集资金。此外,将在信用卡交易禁止对象中新增虚拟资产,从而进一步加强外汇流出和洗钱防范。
金融委员会4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信用专门金融业法实施令》修正案将于2月13日前公开征求立法意见。
一直以来,由于信专金公司不具备吸收存款功能,只能通过发行信专债等方式筹措所需资金。现行法令规定,信专金公司可证券化的资产仅限于分期付款、租赁等本业相关资产,因此难以对租赁资产等进行资产证券化。随着利率上升等因素导致信专金公司融资环境恶化,各公司持续向政府提出需要更加多元化融资手段的意见。本次修正案新设了允许以信专金公司的租赁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等替代性融资方式的法律依据,旨在提高信专金公司应对资金市场波动的能力,缓解其在资金筹措方面的困难。
虚拟资产将被新增为信用卡交易禁止对象。国内虚拟资产交易所适用《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及利用等相关法律》,只能通过可以进行实名确认的出入金账户进行法币与虚拟资产之间的交易,而上述规定难以适用于海外虚拟资产交易所。由此,出现了通过海外交易所使用信用卡购买虚拟资产的方式,非法外流国内资金并进行洗钱和投机等行为。今后,虚拟资产将与股票等金融投资产品、赌博行为及具有变现性的商品一样,被纳入信用卡支付禁止对象。此举旨在为国际信用卡品牌公司的配合提供依据,并进一步强化防止外汇流出和洗钱等措施。
儿童膳食预付卡的充值上限将从50万韩元提升至100万韩元。按照现行法令,预付卡的发行金额上限为50万韩元,仅对记名式预付卡(500万韩元)以及根据《灾难及安全管理基本法》发放的支援金(300万韩元)适用例外。但近期为预防低收入儿童营养不良,《儿童福利法》规定的儿童供餐支付单价持续上升,导致每月最高支援金额超过50万韩元的情况不断出现。为消除由此带来的反复充值等不便,提高了儿童膳食预付卡的发行金额上限。
当局计划在线上与线下渠道对信用卡新客户招募时可提供的经济利益上限实行同一标准。目前,通过线下渠道招募信用卡新客户时,可提供的经济利益被限制在该信用卡年费的10%以内,而通过线上渠道招募时则可提供最高相当于该信用卡年费100%的经济利益,因此不断有意见指出线上与线下招募渠道之间存在监管套利。今后,在新客户招募时可提供的经济利益将统一为该信用卡年费的100%。
本次修正案将在经过立法预告期后,依次接受法制处审查并提交次官会议、国务会议表决,预计于今年上半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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