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人中心除名怀恨在心殴打恐吓他人老人
80多岁嫌疑人当场被抓捕 曾携带钝器
一名因对自己被老年人活动室除名怀恨在心,而殴打、恐吓其他老人的八旬男子,被警方抓获。
3日,首尔九老警察署表示,已于前一天(2日)以特殊暴行、特殊恐吓、非法侵入住宅等嫌疑立案调查八旬男子A某。A某被指控于前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在九老区某公寓老年人活动室向被害人B某眼部喷洒杀虫剂喷雾,并用喷雾罐击打其头部。
此外,当与B某在一起的被害人C某逃跑时,A某追赶其并以“要杀了你”进行恐吓,还被指前往另外两名被害人的住处,挥舞锤子等钝器并用拳头进行殴打。接到被害人B某报警后出动的警方在现场将A某抓获。据悉,他被抓获时也携带钝器。
经调查,A某在公寓老年人活动室长期饮酒、吸烟、赌博等,去年8月因违反会规被除名后心生愤怒,遂实施上述犯罪。负责侦办该案的警方已向法院申请对A某签发拘捕令,拘捕前被疑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实质审查)将于当天下午进行。A某是否被拘捕,预计最早将在当天下午晚些时候决定。
另一方面,刑法将暴行罪规定为对他人身体实施暴行的犯罪。所谓暴行,包括对身体施加一切非法的有形力,并不以该行为必然导致伤害结果为要件。暴行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者科料。此外,暴行罪属于所谓的“反意思不罚罪”,在违背被害人明确意思的情况下,检方不得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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