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市特别司法警察近日开展专项调查,于近期查获了6家违反原产地标示法的水产品经营餐饮店,3日对外公布了上述情况。
此次专项调查是鉴于近期各类活鱼生鱼片等水产品消费急剧增加的背后,社会对日本水产品的安全担忧不断加剧的现实而实施的。
被查处的业者中,有5家被确认对泡菜、烤肉饼、鱿鱼、鲈鱼等的原产地作虚假标示,另有1家被确认未标示鸭肉的原产地。
《关于农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等的法律》规定,如虚假标示原产地,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并可作出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违法内容及责令完成2小时以上原产地教育等行政处罚。另外,未标示原产地的,可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大田市特别司法警察表示,将在对通过专项调查查获的业者进行调查后,把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并请求所属管辖的自治区作出行政处罚。
Im Muk大田市市民安全室室长表示:“通过加强对农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的执法,营造安全的市民餐饮环境,并将为确立公平交易秩序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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