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提前公示诊疗费用适用对象的动物医院 插画

扩大提前公示诊疗费用适用对象的动物医院 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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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将在今年上半年与各市郡联合,重点检查动物医院是否遵守包括公示诊疗费用在内的《兽医师法》规定。


根据去年修订的《兽医师法》,自本月5日起,凡有1名以上兽医师的所有动物医院,必须公示门诊、住院、检查费等主要诊疗项目的费用。


公示方式为:在动物医院内的接待窗口、诊疗室等动物所有者容易看到的地方,摆放册子或印刷品,或张贴公告等。也可以通过在该动物医院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等方式进行公示。


如未进行公示,将被下达整改命令;若不履行整改命令,将被处以1次30万韩元、2次60万韩元、3次90万韩元的罚款。


京畿道此前已于去年9月至11月,通过各市郡对辖区内动物医院开展事前指导检查。并于12月通过各市郡和京畿道兽医师会,向道内全部1296家动物医院事先告知了相关内容。



京畿道动物防疫卫生课长 Choi Gyeongmuk 表示,将通过宣传与指导检查并行推进,使修订后的《兽医师法》内容尽早落地,尽最大努力保障动物医院就诊者的知情权和诊疗选择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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