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未成年,不报警就走了”……将出手救济被骗受害的个体商户
法制处扩大行政制裁处分免责规定
近期在餐馆里,被装成成年人的学生骗卖酒而遭到停业处分,或拿不到饭钱的案例接连发生。为挽救遭受冤枉损失的小商工人群,相关法案已被提出。
法制处31日表示,放宽与购买者年龄确认相关的经营者负担等内容的《青少年保护法》等6部法律修正案,已于本月26日提交国会。在此之前,国民力量党政策委员会议长Yoo Euidong于本月22日表示:“将把目前仅在部分法律中明示的行政性制裁处分免责规定,扩大至所有需要进行年龄确认的营业领域,构建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制度性装置。”
《青少年保护法》修正案将“被要求配合年龄确认的人负有协助义务”的规定予以明文化。在《公演法》《音乐产业振兴法》等4部法律中,则明确规定,当购买者等不配合身份确认,或不响应出示身份证要求时,可以限制其进入营业场所或购买物品。尤其是在《公共卫生管理法》等4部法律中,增设了这样的条款:若青少年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的身份证件,或者因其实施暴行、威胁等行为导致经营者无法确认其为青少年时,可以免除对经营者作出停业等制裁处分。这是将此前仅在部分法律中存在的制裁处分免责依据,扩大至所有需要进行年龄确认的营业领域。
关于“被未成年人骗卖酒后,遭遇停业或被起诉”的经历,在网上持续被发布。
去年的圣诞节连休期间,就曾出现这样一则案例:有人向装成成年人的未成年人出售了14万韩元的酒和食物,结果被其父母起诉。当事业主称:“当时有两名女性顾客入座,染过的长直发垂到胸前,化了妆,还拎着手提包,看上去超过二十岁。”他表示:“顾客离席后,她们的父母打来电话,破口大骂,还提起了诉讼。”
他接着表示:“停业处分和罚款,甚至威胁到我和员工、兼职生的生计”,“所谓有害的未成年人饮酒、吸烟行为,为什么处罚只针对销售者,而对作为购买者的青少年却没有任何措施?”表达了强烈的委屈。
喝完酒之后自称是未成年人,拒付餐费离开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本月在仁川就发生过一件事:有人包含酒类在内消费了16万韩元后,只在账单上留下“如果报警你就会被停业,我就这样走了”的字条,随后逃离。
《食品卫生法》第44条禁止向青少年提供酒类。违反时,首次被查处将被处以停业60日,第二次停业180日,第三次则被吊销营业许可等行政处分。但作为免责条款,该法规定:“若餐饮服务经营者因未能察觉身份证被伪造、变造或盗用而不知其为青少年,进而被作出不送交、不起诉决定或获得宣告缓刑判决时,可免除行政处分。”2020年至2022年间,行政处分被免除的案例为194件,仅占全部查处件数的约2.8%。
法制处处长Lee Wankyu表示:“此次法律修订与民生直接相关”,“为使法案得以及时处理,法制处也将尽最大努力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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