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1月1日起农业领域11项国税、8项地方税减免修正案施行

针对农、渔业用石油类产品的增值税等间接税免税日落期限将延长3年至2026年。


农林畜产食品部29日表示,2023年农业领域税法修正案已于本月20日至21日在国会全体会议和本周国务会议上获通过,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限制税收特例法》修订,农业用石油类间接税免税、对自耕3年以上农地移转用于退休补贴对象农地的转让所得税免征,以及通过《增值税法》修订,将农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推定抵扣率上调等在内,农业领域共11项国税特例的日落期限得到延长。其中,农业用石油类间接税免税等9项特例延长3年至2026年12月31日,农工园区、国家食品集群入驻企业特例等2项特例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


到2026年农林渔业燃油增值税免征…优惠特例延长3年 View original image

另外,随着《地方税特例限制法》修订,自耕农民的农地和农业设施(固定式温室、畜舍设施等)取得税将各减半(各减征50%),农机类取得税予以免征,农业合作法人、农业公司法人在成立2年内(青年农业法人为4年内)取得的用于农业经营的不动产取得税减免75%等在内,共8项地方税特例的日落期限也延长3年至2026年12月31日。


此外,依据本次《限制税收特例法》修订,对农协等社员出资金红利所得的免税限额将从1000万韩元提高到2000万韩元,这是自1992年以来时隔30年对该制度进行的改善。



农林畜产食品部农业经营政策课长 Lee Deokmin 表示,希望此次农业领域税收特例的延长,能够减轻在内外部环境影响下因生产成本上升等而面临困难的农民的经济负担,并有助于稳定其经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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