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白内障实报实销给付标准…提升老年人和单焦点手术便利性 View original image

今后,高龄者等弱势群体在申请白内障手术相关实报实销医疗保险金时,相关手续将被简化。


金融委员会28日表示,已与金融监督院和保健当局协商后,制定了包含上述内容的《白内障实报实销医疗保险金给付标准整顿方案》。


此前,部分医疗机构的过度诊疗和疑似保险诈骗行为蔓延,导致白内障手术相关实报实销保险金大幅增加。为此,保险公司为判断白内障诊断的适正性(手术必要性),在诊断书之外,额外要求提供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结果等补充材料,从而强化给付审核。由于要求提交过多理赔材料,保险金被延迟支付,消费者不便不断增加。对此,总统办公室在2023年12月将“白内障手术保险金给付标准整顿”选定为国民提案政策课题。本次制定的整顿方案即是据此作出的后续措施。


今后,对于过度诊疗和不当申请风险较小的情形,如以手术日为基准年满65岁的高龄者手术、使用单焦点晶体(健康保险给付项目)的手术、在综合医院及上级综合医院实施的手术,只要确认医生已作出白内障诊断且不存在保险诈骗迹象,将在无需额外提交证明材料的情况下,认可其手术必要性。对于高龄者等一般性手术,无需提交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结果等详细医疗记录,预计可提升消费者便利性。


同时,考虑到在白内障手术过程中,如发生基础疾病恶化、并发症、副作用,或与其他手术并行实施时,可能需要住院,方案明确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若消费者提交能够证明住院必要性的客观证明文件,将支付住院保险金。但如仅为轻微并发症或副作用等,难以认可住院必要性的情形,即便提交了证明文件,也可能不予支付住院保险金。


为切实救济消费者损失,本次给付标准整顿方案还将追溯适用于既往理赔案件(自2021年至整顿方案公布日前实施的手术)。各保险公司将对过去未予支付或仅支付门诊保险金的案件进行全面复审,并追加支付保险金。消费者无需另行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



作为共生方案的一环,保险业界将自律实施一项措施:对以手术日为基准年满70岁的高龄者以及享受医疗救助待遇者等弱势群体,在不对住院必要性进行审查的情况下支付住院保险金。但为防止白内障过度诊疗再度蔓延,该措施仅适用于自2021年至整顿方案公布日前实施的手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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