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相关规章修正案立法预告
新增紧急自动制动系统启用情况为必备条件
并增加防止“隐身汽车”的条款
汽车事故记录装置的记录项目将增加,强制记录紧急自动制动装置是否启动。还将引入强制规定,要求前照灯和尾灯自动点亮。
25日,国土交通部表示,将预告修订《有关汽车及汽车部件的性能和标准的规则》。
汽车事故记录装置(EDR)是指保存并提供事故前后汽车速度、制动踏板是否操作、前方状况等车辆行驶信息的装置。事故记录装置中保留的记录,是掌握交通事故情况的关键证据。
本次修订案实施后,记录项目将从45项增加到67项。方向盘转角、紧急自动制动装置是否启动等被纳入必填项目(55项),制动压力值也被新增为选填项目。
记录条件中还将包括为减轻行人、骑行者等碰撞伤害而启动相关装置的情况。目前仅在加速度达到一定水平以上,或安全气囊等展开时才记录。
同时,为了杜绝夜间关闭前照灯或尾灯行驶的所谓“隐身汽车”,规定强制前照灯和尾灯必须自动点亮,并将强化标准,使驾驶员在行驶中不得随意关闭灯光。
修订案还包括:强化中大型货车和特种汽车后部安全防护板的标准,以及强制在露营用汽车上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此外,还将制定行驶及停车时,为安全和便利提供服务的自动转向性能标准。新增的功能包括:在驾驶员无任何驾驶操作时,汽车自动紧急停车并点亮危险警示灯;汽车可与在周边进行远程操控的驾驶员动作联动,以低速行驶和停车。
国土交通部预计,本次修订案实施后,将把事故记录装置的记录项目提高到国际水准,从而提升事故分析的可信度,并减少“隐身汽车”的行驶。
修订案立法预告期自26日起至明年2月25日为止。可在国土交通部官网查阅,并通过邮寄、传真及官网提交意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