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470名全租诈骗受害者获认定…累计达1.0256万
第17届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委员会
又有470人被追加认定为可依据《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特别法》获得支援的受害者。
国土交通部20日表示,在前一天召开的“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委员会”第17次全体会议上,对649件受害者认定申请进行了审议,其中470件获准。
因未能符合特别法规定的受害者要件的84件被否决,已加入全租金返还保证保险或已领取最优先受偿金、从而可以全额返还保证金的72件,则被排除在受害认定对象之外。
本次提交议案中,异议申请共44件,其中21件经追加确认是否符合要件后,被重新决议为全租诈骗受害者及受害者等。
由此,自6月1日《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特别法》实施以来,经受害者支援委员会认定的受害者累计增至1万256人。紧急·拍卖和公卖延期协助请求获准案件累计为755件。
收到不予认定通知,或被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者等(特别法第2条第4号(b)、(c)项)的承租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即便异议申请被驳回,今后情势发生变化时,也可通过重新申请获得救济。
因全租诈骗而陷入困境的承租人,可向其居住地所属广域市或道提出受害者认定申请。经委员会决议被认定为受害者者,可通过住房城市保证公社(HUG)全租受害支援中心及其各分支机构获得有关支援对策的指导。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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