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格审查最低价投标转为协商合同方式
造船业经营环境有望改善
为确保高品质警备舰艇,海洋警察厅改进了舰艇建造合同方式。海警厅15日表示,已将此前通过资格审查进行的最低价招标合同,改为协商合同方式,并正在今年的建造项目中加以适用。
新的合同方式以技术实力为主导选定优先协商对象后再签订最终合同,具有可避免过度价格竞争、实现高质量舰艇建造的优点。
相反,原有方式是按照最低报价者顺序进行资格审查后决定中标者,由于出现接近中标下限率(以100亿韩元以上项目为准约80.5%)的低价投标,导致建造企业之间竞争过度,引发最终签约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并令人担忧警备舰艇质量下降。
为改善合同方式,海警厅面向舰艇建造企业及相关机构召开了现场说明会和公听会,并与采购厅完成了业务协商。此外,还与海洋水产部、国立海洋调查院等运营公务船的有关机构以及国内防务产业和中小造船企业等20家单位一起召开公听会,就技术能力评估项目的细化内容广泛听取意见并予以反映。
我国造船产业虽是影响国民经济的代表性基础产业,但以公共船舶为中心、对内需市场依赖度较高的中小造船企业,长期以来因低价合同而在履约过程中面临困难,最近又因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剧。
Baek Hakseon海警厅装备技术局局长表示:“通过改善合同方式,预计不仅能改善造船业界的经营环境,还将起到提升舰艇质量的效果”,并称“今后计划建造的3000吨级警备舰、200吨级警备艇等共25艘舰艇也正在按照新的合同方式推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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