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公社法》修正案通过,低碳新能源业务扬帆起航
为碳中和、温室气体减排和氢化合物业务提供依据
以40年积累的技术实力为基础,打开构建产业生态体系之路
随着《石油公社法》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国家层面的低碳新型能源项目正式扬帆起航。
韩国石油公社(社长 Kim Dongseob)11日表示,包含赋予石油公社推进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CCS)及氢·氨业务法律依据内容的《韩国石油公社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已于本月8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通过。
此次由朝野共同提案并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修正案中,在石油公社的设立宗旨中新增了“碳中和及温室气体减排”,为实现该宗旨,新增“碳捕集、运输及封存等碳减排”和“氨等氢化合物的开发、生产、进出口、储备、运输、租赁、销售、处理及其生成物的供应”等内容作为业务范围。
石油公社借此次《韩国石油公社法》修正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之机,获得了向低碳新型能源领域扩展业务的明确法律依据。公社计划今后正式推进CCS项目以及清洁氢·氨业务。
石油公社正在利用已结束生产的东海气田,推进年储存规模达120万吨二氧化碳的国内首个CCS示范项目。同时,为实现政府推进的2050年碳中和目标,还在积极发掘国内外大规模二氧化碳储存库。
石油公社以迄今积累的液化石油气(LPG)储备技术为基础,正在推进与其物性相似的氨的接收及储备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致力于海外供应链的获取。
石油公社表示,将顺应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和能源转型趋势,运用过去40余年积累的石油开发与储备技术,引领低碳新型能源产业生态体系的构建,并为实现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作出贡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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