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举报活跃·扩大公益举报奖金”……强化对公益举报人的保护与支持
配合将于9日迎来设立5周年的“公益举报日”,有关加强公益举报人保护和支援的方案有望得到强化。
国民权益委员会(简称“权益委”)5日在政府首尔大楼举行记者座谈会时 公布了扩大奖励金和奖金、激活不记名代理举报、 扩大公益举报对象法律等强化公益举报人保护与支援的多项方案。
首先,公益举报奖励金的支付比例将从现行的4%至20%扩大为4%至30%。奖金上限也将从现行的2亿韩元提高到5亿韩元。包含上述内容的实施令修正案预计将于7日提交次官会议、12日提交国务会议审议。根据《公益举报人保护法》,面向公益举报人的补偿制度包括奖励金、奖金和救助金。内部公益举报人如因举报使公共机构实现直接收入恢复或费用节减,可向权益委申请发放奖励金,奖励金上限为30亿韩元。此外,即便公益举报未直接带来收入恢复等效果,只要对增进公益有所贡献,最高也可获发2亿韩元的奖金。若因公益举报而遭受治疗费用、工资损失等损害或发生相关支出,还可获得救助金。
当局也将推进激活不记名代理举报的方案。公益举报原则上应以填写本人身份信息的实名举报为原则。但作为例外,为避免举报人本人的身份暴露风险,实行了一种不在举报书中填写本人身份信息、仅以代理人律师姓名进行举报的不记名代理举报制度。尤其是权益委自2019年起运营不记名代理举报咨询律师团,支持内部举报人无需承担律师聘用费用负担,即可免费利用不记名代理举报制度。权益委目前正推进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使目前仅在举报阶段予以支持的律师费用,今后也能在调查、侦查及奖金发放程序中获得支持。
扩大公益举报对象法律的方案也在讨论之中。根据现行法律,公益侵害行为是指违反属于国民健康、安全、环境、消费者利益、公平竞争及与此相当的公共利益等六大公益领域的471部法律的行为,并须构成该法律规定的刑罚或行政处分对象。任何人如得知公益侵害行为已经发生或有发生之虞的事实,均可向侦查机关、行政机关、权益委等进行公益举报。权益委表示,将在不缩小举报人范围的前提下,推进扩大可作为公益举报对象的法律范围。
权益委于2011年制定《公益举报人保护法》,为保护公益举报人奠定了制度基础。此后,通过对举报人保护制度的积极教育和宣传,公益举报持续增加。根据权益委的数据,过去5年间,权益委及其他机构共接收约1887万件公益举报案件,由此查明嫌疑并被处以金钱性处分的金额约达2兆3855亿韩元。
权益委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Jung Seungyun 表示:“我们将持续强化举报人保护制度和相关措施,使任何国民都能安心举报,并能向举报人提供切实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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