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尔市中心以时速167公里驾驶跑车的LS Electric会长Koo Jakyun被判处罚金。
据法律界1日消息,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前一天以违反道路交通法嫌疑起诉的Koo会长为对象,发出30万韩元罚金的略式命令。
Koo会长被指控于去年11月9日乘坐跑车在奥林匹克大道上以时速167公里超速行驶。该路段限速为时速80公里。根据道路交通法,车速比最高限速高出80公里以上时,可能成为刑事处罚对象。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刑事第二部(部长检察官Heo Seonghwan)于上月24日对Koo会长提起略式公诉,求处30万韩元罚金。
另一方面,法院对同一公司所属、因犯人逃匿罪被起诉的金某部长发出了500万韩元罚金的略式命令。曾隶属LS Electric支援革新团队的金某部长,被指在去年12月警方调查中虚假陈述称是自己而非Koo会长驾驶车辆,因而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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