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查获了7家违法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等行为的涂料制造企业。
京畿道民生特别司法警察团30日表示,对今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一个月间道内20家涂料制造企业开展非法危险物品储存行为等调查的结果,以违反《危险物安全管理法》为由,对7名企业相关责任人立案侦查。
从主要违法案例来看,乌山市A涂料制造企业在未接受危险物制造所竣工检查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被当场查获。
义王市B制造企业则被查出在未经许可的仓库之外,于工厂用地内储存了相当于许可指定数量12.8倍的第四类危险物品。
富川市C制造企业被发现,将相当于指定数量9.2倍的第四类危险物品,储存在工厂前院这一未获许可的场所。
现行《危险物安全管理法》规定,未接受危险物制造所等竣工检查就储存、处理危险物的企业,将被处以不超过1500万韩元的罚款;在非仓库或制造所等场所储存超过指定数量危险物的企业,将被处以不超过3年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罚款。
京畿道民生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Hong Eungi强调:“以油漆等易燃物质为主要产品的涂料制造企业,多集中在特定工业园区内,在大量处理各种危险物的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演变为重大事故。为将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对于查获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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