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重建超额收益回收制(简称“再超返”)的相关法案已在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国土法案小委员会获得通过。其核心内容是:将每名组合成员人均重建超额收益负担金的免征标准,从现行的3000万韩元以下放宽至8000万韩元以下,并将适用负担率的区间单位,从原先的2000万韩元提高到5000万韩元。


重建超额收益8000万韩元以下免缴负担金…再重换法通过国土委小委 View original image

国土委员会国土法案小委员会于29日就《重建超额收益回收相关法律》修正案达成朝野合意并予以处理。自今年4月26日起,朝野双方在法案小委员会展开讨论,经过五次会议,最终于当天就放宽征收标准、新设长期持有减免等替代方案形成一致。


政府在去年9月公布房地产对策,将重建超额收益负担金的免征标准上调至1亿韩元,并把适用负担率的区间扩大到7000万韩元。在此基础上,同年11月,国民力量党议员Kim Jeongjae作为代表提出了修正案。


再超返制度于2006年卢武铉政府时期引入,但因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原因,经过一段宽限期后持续沿用至今。朝野虽在有必要调整征收标准方面达成共识,但在具体标准上始终未能缩小分歧。因此,修正案在国会搁置了1年多。


当天,法案小委员会就对重建超额收益在8000万韩元以下部分免征负担金的方案达成一致。并决定将适用负担率的区间单位提高到5000万韩元,具体为:▲超额收益8000万~1亿3000万韩元,负担率10%;▲1亿3000万~1亿8000万韩元,负担率20%;▲1亿8000万~2亿3000万韩元,负担率30%;▲2亿3000万~2亿8000万韩元,负担率40%;▲超过2亿8000万韩元部分,负担率50%。


作为确定负担金额基准的超额收益计算起算时点,也由目前临时组织“推进委员会”获批组建之日,调整为确定项目主体(负担金缴纳主体)的“组合设立许可日”。


此外,对于长期持有重建公寓20年以上的业主,将给予最高70%的负担金减免。对于一户一房的高龄者(满60岁以上),在提供担保为前提的条件下,可将负担金的缴纳时间延至该住房处置(继承、赠与、转让等)时点。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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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如将出租住宅等供应给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则该住宅的出售费用将从超额收益中予以扣除,不计入负担金的计算范围。


国土交通部表示,虽然本次放宽征收标准的幅度较政府原案有所缩小,但长期持有减免优惠大幅扩大,预计长期持有重建公寓的一套住房实际所有者的负担将明显减轻。



修正案今后在国会获得表决通过后,将于公布3个月后正式施行。国土交通部计划尽快完成下位法令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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