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来只降不升…96%加盟商享受优惠费率
法定最高利率应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有意见指出,目前几乎接近0%的“倒挂手续费”水平引发担忧,必须切实改善信用卡商户手续费率的现实问题。原因在于,各类运营支付服务的简便支付企业,在事实上开展着类似业务,却不受商户手续费率监管,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还有观点认为,为了将中低信用人群纳入正规金融体系,有必要对银行与第二金融圈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定最高利率。
韩国信用卡学会23日在首尔中区某酒店举办以“卡公司未来收益创造与成本节减的业务战略”为主题的“KOCAS Conference 2023”。
Hansung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Kim Sangbong 当天在第二个主题发表中指出了卡公司商户手续费率的问题。自2007年以来,商户手续费率已下调14次。适用于小微商户的优惠手续费率,自2012年以后扩大适用对象已超过8次,目前整体商户中有96%享受该优惠。优惠手续费率按年销售额标准划分为:▲3亿韩元以下0.5% ▲3亿韩元超至5亿韩元以下1.1% ▲5亿韩元超至10亿韩元以下1.25% ▲10亿韩元超至30亿韩元以下1.5% 等区间。
Kim 教授表示:“商户手续费率目前几乎接近0%”,“商户只要配备刷卡终端,在年终结算时就可以享受税额抵扣,因此反而在发生刷卡消费时可以获得收益,而卡公司则是刷卡交易越多,手续费部分的亏损就持续扩大”,“提供简便支付服务的Apple Pay等信息技术企业,明明提供的是实质上相同的服务,却适用更高的手续费率”。
有意见还指出,金融委员会每3年重新测算商户手续费的“适格成本制度”也应废止。理由是该制度无法反映当前的高利率环境,实际上只被当作下调手续费的名义。“适格成本”是一种营业成本,构成要素包括卡公司的▲资金筹措成本 ▲风险管理成本 ▲一般管理成本 ▲授权与清算成本 ▲营销成本等。
Kim 教授批评称:“适格成本制度制定时正处于利率下行时期,但现在是高利率时代,现行制度无法反映卡公司资金筹措成本上升等情况”,“应当废除适格成本制度,或调整重新测算周期,以便能够反映经济波动”。
同时,他还主张应当改变目前为20%的法定最高利率。如果缺乏灵活的最高利率政策,难以承受高利率负担的中低信用人群,可能不会选择金融机构,而是流向非法民间金融。基于此,他提出了可随市场情况灵活调整的浮动型最高利率制度。即根据筹资市场的债券利率或基准利率的上升幅度,相应调整法定最高利率,或按产品、业态灵活适用限制。
Kim 教授解释说:“包括法国、意大利在内的21个欧盟成员国,或是采用浮动型最高利率制度,或是不对法定最高利率设限”,“法国由中央银行以同类贷款(以市场利率平均为基准)在前一季度的水平为基础,按其133%设定法定最高利率;意大利则按产品类型对最高利率进行细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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