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主题行业233家上市公司新增业务,半年报出炉分析
金监会:“与不公平交易存在相关可能性……将严肃开展集中审查等应对”
#A公司在最大股东变更后,通过媒体等渠道宣传将推进特定业务,并在公司章程中新增了该业务目的。其在收购与该业务相关的B公司股权后,股价在短期内上涨。在此期间,最大股东及相关投资者将可转换债券(CB)转换为股票后抛售,获取了大规模差价收益。B公司股权也在数个月内全部出售,并在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称并未从事该项业务。
金融监督院19日表示,以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对象,对新业务推进现状进行实态分析的结果显示,在将二次电池等主要7个题材行业新增为业务目的的上市公司(233家)中,超过一半(55%)的129家公司截至目前完全没有任何相关业务推进情况。此前,由于以上市公司为中心,将二次电池、人工智能等股市热点题材行业新增为业务目的的案例频繁出现,金融监督院已于去年4月发布了强化新业务进展情况披露及虚假新业务推进相关调查的方案。作为披露的后续措施,又于去年6月修订了企业信息披露格式,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必须记载新业务进展情况。本次实施的实态分析,是以今年半年度报告为对象,而该报告是上述披露格式修订内容首次适用的报告。7个题材行业包括元宇宙、虚拟货币·NFT、二次电池、人工智能、机器人、新再生能源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行业。
金融监督院认为:“对业务推进情况全无的129家公司,由金融监督院会计、调查、信息披露等相关部门进行追加审查的结果表明,为保护投资者,有必要对这些上市公司及今后类似案例采取迅速的后续措施,并实施持续的管理和监督。”
未推进新增加业务目的的企业,多年出现营业亏损和资本蚀耗、最大股东变更等情况,经营稳定性偏低。因挪用资金、审计意见被拒绝等原因而被指定为管理股票或触发退市事由的企业也相当多。金融监督院认为,这些企业为解除管理股票指定、避免退市,可能陷入不当会计处理的诱惑。
还发现有企业在宣布推进新业务前后,存在大股东关联方转换可转换债券(CB)并抛售股票等涉嫌不正当交易的情形。实际上,A公司在最大股东变更后,通过就题材业务推进进行媒体宣传等方式,股价在短期内上涨,在此过程中,最大股东及相关投资者通过转换并抛售CB,获取了大规模差价收益。
在未推进新业务的企业中,有31家企业(25%)因未提交定期报告和重要事项报告而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记录。在半年度报告中对新业务进展情况记载不充分的企业有84家(65%)。
在新业务推进发布前后,通过增发新股和发行CB等方式从外部筹集资金的企业有95家(74%)。这些企业的平均筹资规模为496亿韩元,远高于全部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54亿韩元·0.9次)。对此,金融监督院指出,尽管实际上并未推进相关业务,这些企业却筹集资金后用于其他用途,甚至被私自挪用的风险不容忽视。
金融监督院表示,对于在并无业务推进意愿或能力的情况下,却假装进军新业务领域以欺骗投资者并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将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予以严正应对。在未推进新业务的企业中,已被选为审查对象的14家公司,将在积极审查后考虑转入监察程序,并在综合考虑会计分析风险因素的基础上,新增4家公司为审查对象。对于在宣布推进新业务后业务进展不力的企业,将检查其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嫌疑,必要时开展彻底的专项调查。若未推进业务的企业为筹资而提交证券申报书,将要求其准确填写过去所宣布的新业务推进实绩及今后计划,一旦发现存在不公平交易、虚假会计处理、挪用·背信等违法事项,将迅速采取必要的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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