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于16日预告,将“1D-LSD”等7种物质指定为临时类毒品。
1D-LSD是与既有毒品LSD成分相似的物质,具有产生幻觉等危害性。“HHCP”因其结构与大麻成分“四氢大麻酚”(THC)相似,会引发身体和精神依赖。这两种物质被指定为第一类临时类毒品。
此外,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还预告,将合成大麻类“ A-FUBIATA”“A-PONASA”“H4CBD”以及与苯二氮䓬类药物中向精神药品溴西泮结构相似的“Desalkylgidazepam”和“Gidazepam”等5种物质指定为第二类临时类毒品。
上述物质今后截至2026年底,将作为临时类毒品,禁止持有、占有、使用、管理、进出口、制造、买卖、居间介绍买卖以及收受。若涉及第一类临时类毒品的进出口、制造、买卖、收受等行为,将被处以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及第二类临时类毒品的进出口、制造行为,将被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买卖、收受行为则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另一方面,临时类毒品指定制度,是指在现行毒品种类之外,对被当作毒品替代物而被滥用、并有可能危害国民健康的物质,在3年期限内比照毒品进行同等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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