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事故发生次数和金额大幅增加
2019~2022年年均事故7.8起→今年14起
金融监督院于14日表示,已召开为强化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座谈会,围绕金融事故及大规模损失事件,讨论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改进方案。
当天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36家国内证券公司的监察负责人、合规监察人、首席风险官(CRO)等出席。
金融监督院金融投资部门副院长辅佐黄善五(Hwang Seon-o)表示:“对于部分证券公司隐瞒金融事故的行为,金融监督院认为这是极其重大的问题,正在对金融事故不报告及延迟报告案例进行全面排查”,“我们正把检查力量集中在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CB)、房地产项目融资(PF)等投资银行(IB)部门的不健全营业行为上,明年也将持续对这部分开展检查”。
他同时表示:“今年不仅在投资银行部门,在零售部门也发生了大规模损失,当前是风险管理重要性空前提高的时点”,“请通过不良债权核销、保守计提坏账准备金等方式,充分提升损失吸收能力,严密做好应对,避免证券公司在流动性和稳健性方面出现问题”。
黄副院长辅佐还表示:“在遴选、审查新的投资标的时,也请严格开展与相关风险有关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对于检查结果暴露出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请与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积极沟通”。
在座谈会上,与会者在考虑金融事故发生趋势和类型的基础上,讨论了有必要从零开始对证券公司的金融事故预防及报告体系进行全面重新审视。根据金融监督院的数据,近期金融事故发生件数和金额大幅增加。自2019年至去年,年均事故件数为7.8件,年均事故金额为143亿韩元。但今年已增至14件、668亿韩元。
此外,鉴于在房地产项目融资、企业金融等投资银行部门,谋取私利等违法行为高度集中,与会者还讨论了应大幅强化对此类行为的内部控制。有舆论认为,应充分提升损失吸收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水平,以防出现证券公司稳健性、流动性问题,同时也讨论了加强与最高经营层沟通的方案。
金融监督院表示:“我们已将‘提升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实效性’选定为明年的主要工作计划并推进”,“今后也将与业界不定期就强化内部控制方案进行紧密沟通和积极协作,共同探索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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