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统一部8日修改《对朝人道主义援助项目处理规定》
对民间团体开展的对朝人道主义援助项目的南北合作基金支持将被削减。 对于无法确保由外部人员进行监测的项目,将不再提供基金支持。
统一部8日表示,为使对朝人道主义援助更加透明、高效地执行,将修订并实施《关于处理人道主义对朝援助项目及合作项目的规定》(统一部告示)。根据修订后的告示,合作基金的支持标准由现行的“每年最多3次、在全部项目经费70%范围内”,缩减为“每年最多1次、在全部项目经费50%范围内”。地方自治团体被排除在基金支持对象之外。
统一部和地方自治团体的合作基金也不得重复获得支持。尤其是在判断项目现场难以接近的情况下,可以不予提供基金支持。统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国内项目团体无法亲自访朝,必须由联合国机构等具公信力的机构对项目现场进行监测”,并说明称,这是“为了遵守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人道主义援助原则”。
迄今为止,考虑到南北关系的特殊性,对朝人道主义援助项目的执行团体及项目内容在决算前一直不予公开,但今后将与其他国库补助项目相同,原则上通过国库补助金管理系统“e-나라帮助(e-naradoum)”公开详细执行明细。即便已经提供了基金,如果无法确认透明性的情况持续6个月,或判断项目团体疏于履行确保透明性的责任,政府可采取追缴、强制征收、加收制裁性附加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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