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颗粒物季节管理期(12月至明年3月)实施国五排放车辆行驶限制

市政府发布首都圈及六大特·广域市执法公告,敦促尽快采取低排放措施

浦项市在高浓度细颗粒物频繁发生的冬季到来之前,为了降低细颗粒物排放,正在先行实施对尾气排放第5级车辆的限行措施。

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度 5级车辆限行实施公告海报。

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度 5级车辆限行实施公告海报。

View original image

为应对从今年12月起至明年3月止、针对运输和交通领域实施细颗粒物减排及管理措施的“第5次细颗粒物季节管理期”,市政府将提前一个月,从11月起先对公共部门的第5级车辆实施限行,并进行低排放措施申请等事项的引导说明。


为此,市政府计划向在本市登记的第5级车辆所有者发送手机短信,告知限行及罚款等相关内容。本次第5次季节管理制中,第5级车辆限行的执法区域扩大至首都圈和6大特别·广域市(釜山·大邱·光州·大田·蔚山·世宗),执法对象为在全国17个市、道登记的全部第5级车辆。


此外,市政府还通过市厅官方网站、环境宣传电子屏、行政福利中心等渠道进行宣传,引导属于限行对象的车辆尽快采取低排放措施(提前报废、安装减排装置)。老旧在用柴油车申请低排放措施,可通过汽车尾气排放网站进行办理。


咨询事项包括:▲汽车尾气排放等级查询(韩国环境公团)▲提前报废(韩国汽车环境协会)▲安装减排装置(韩国汽车环境协会)▲其他事项(可咨询市环境政策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