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原特例市:“警惕合作社型民间租赁住房”
发布注意事项告知书和横幅
“应慎重决定是否加入组合”
庆南昌原特别市近日就通过宣传馆、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宣传的“民间租赁住房分销”发布提醒,呼吁市民在加入组合成员(投资者等)时务必注意。
被称为“地域住房组合的弟弟”的“合作组合型民间租赁住房”,是由5人以上组合成员组成的合作组合实施租赁公寓建设项目的业务。
“合作组合型民间租赁住房”是依据《合作组合基本法》设立以租赁公寓建设项目为目的的合作组合,通过组合成员缴纳的资金及项目融资贷款等购买项目用地后,新建住房并优先向组合成员供应租赁住房的项目,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可以转为分销(出售)。
问题在于,与地域住房组合类似,合作组合型民间租赁住房在不确定的土地收购等程序过程中,如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项目有可能陷入搁浅。作为投资者概念的共同事业主体,合作组合的组合成员在项目实施延迟或取消等导致发生损失时,无法获得行政机关的法律保护。
Mun Sang-sik城市政策局局长表示:“本市目前尚无受理组合成员招募申报的案例。近期通过住房宣传馆、互联网等途径在招募组合成员(投资者等)时所提供的建筑计划,并非已取得项目计划批准等的事项,而是任意编制的内容,今后在项目计划审批阶段,可能因项目实施延迟等产生损失,鉴于此,希望大家在加入前充分核实相关事实。”
更详细的内容,可参考刊登在昌原市官方网站上的公告,或咨询昌原市城市政策局住房政策科获取相关指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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