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亚航空决定出售货运业务
公平交易委员会就关于韩亚航空为与大韩航空合并而决定出售货运业务一事表示,此次举措没有理由影响其此前作出的“有条件批准合并”决定。
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3日表示:“公平交易委员会已经对旅客和货运市场中合并可能带来的限制竞争性忧虑进行了细致审查”,否定了重新进行批准审查的可能性。
去年,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大韩航空与韩亚航空的合并作出了有条件批准的决定。当时,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合并在旅客运输部分可能产生限制竞争性,因而提出了包括自合并完成时点起10年内,禁止将平均票价上调至超过以2019年平均票价为基准的物价涨幅等条件。
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各竞争当局只审查合并对本国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公平交易委员会已经判断货运部分对我国市场不存在限制竞争的忧虑。”当时,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相比旅客市场,货运部门在时刻资源(飞机起降时间)方面相对宽裕,市场进入壁垒不高。
相反,欧洲联盟竞争当局则认为,不仅在旅客航线,在货运航线方面也存在本国市场垄断和寡头垄断的忧虑,因而要求采取纠正措施。对此,韩亚航空前一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出售货运事业部。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企业只是为了获得各国竞争当局的批准而作出经营决策”,“我国竞争当局并不会根据海外竞争当局的审查结果再行作出判断,审查结构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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