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徒刑改判缓刑
“反省罪行并追加供托”
一名前因用拳头和瓷盘殴打女性、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的国民力量党议员办公室前助理,因其将醉酒入睡的自己叫醒而动手,在二审中被改判为缓刑。
2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3-3庭(审判长法官 Lee Sanghun、Jo Seongpil、Kim Sanghun)以特殊伤害罪起诉的国民力量党议员办公室前助理 Jang某为被告,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命其进行80小时社会服务。
合议庭表示:“Jang某在二审中承认并反省犯罪行为,并在一审为被害人预缴3000万韩元后,又追加了预缴金”,“考虑到除一次酒后驾驶被科处罚金外,并无其他受罚前科等情形,一审判决所确定的刑罚略显过重”,从而说明了减刑理由。
Jang某被控于2021年3月,在30多岁被害女性A某的住处前,因对方将醉酒入睡的自己叫醒为由,多次殴打A某,并用瓷盘加以攻击。因本案,A某受伤,经诊断需4周才能痊愈。
在一审中,Jang某主张自己并未用瓷盘殴打,但合议庭综合A某陈述的一贯性等证据后,认为无法采信Jang某的主张。Jang某于今年3月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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