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收入确认标准“总额主义 vs 净额主义”分歧加剧
Kakao Mobility-KM Solution-出租车公司之间合同解读成焦点
金监院指责虚增营收搞财务造假:“明年初将在审理委员会提交收入高估议案”
业界称“对会计处理方式理解不同,激烈攻防在所难免”

金监会挥刀指向Kakao…“总额 vs 净额”会计处理惹争议 View original image


“会计业界对销售额采用‘总额主义 vs 净额主义’的分歧,源于对会计处理方式看法不同,且因解释不同,看待事案的视角也不同,因此金融监督院与 Kakao Mobility 之间的攻防战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激烈。”一位拥有20多年从业经验的会计师A于1日表示,对于金监院就 Kakao Mobility 涉嫌粉饰会计展开的审计,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金融监督院所关注的 Kakao Mobility 粉饰会计嫌疑的核心,在于 Kakao Mobility 及其子公司 KM Solution 与运输公司分别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和“加盟合同”是否应视为同一合同。金监院认为,两者具有相互依存性,应作为一个合同来认定,因此 Kakao Mobility 被视为虚增了销售额。会计师A强调:“金监院必须证明这两份合同具有相互依存性,但这并不容易,尤其要得出‘存在故意粉饰会计’的结论更是困难。”


所谓“故意”,意味着负责审计 Kakao Mobility 的 Samil 会计法人和 Samjeong 会计法人对虚增销售额行为予以纵容或协助,而他认为这在事实上几乎不可能。负责 Kakao Mobility 审计的国内三大会计法人(Samil、Samjeong、Hanyoung)均向其传达了“Kakao Mobility 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存在问题”的意见,理由是将两份合同视为相互独立。拥有20年以上经验的会计师B解释称:“外部审计人在进行审计时,会重点审查销售额是否被高估,其中按总额确认收入还是按净额确认收入,是风险最大的项目。”


业务合作协议与加盟合同是否为同一合同

金融监督院捕捉到 Kakao 子公司、运营国内第一大叫车平台“Kakao T”的 Kakao Mobility 存在规模约3000亿韩元的“虚增销售额”迹象并启动会计审计后,外界对“会计处理准则”相关解释格外关注。金监院将 Kakao Mobility 及其子公司 KM Solution 与运输公司分别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和“加盟合同”视为同一合同,进而认定 Kakao Mobility 虚增了销售额。被怀疑为粉饰会计的部分在于,Kakao Mobility 将从加盟出租车公司收取的部分手续费再返还给这些公司。Kakao Mobility 方面则抗辩称,这只是“对会计处理方式与监管当局之间的意见分歧”。


金监会挥刀指向Kakao…“总额 vs 净额”会计处理惹争议 View original image


Kakao Mobility 通过子公司 KM Solution,将加盟出租车“Kakao T Blue”车费的20%作为特许权使用费收取,并确认为销售收入,这是其向加盟方提供车辆派单平台和专用终端机维护等服务的对价。Kakao Mobility 也向加盟出租车公司支付手续费:当加盟出租车公司向 Kakao T 平台提供车辆行驶数据,并参与广告或营销时,Kakao Mobility 会根据出车次数等条件额外支付手续费,该部分约为车费的15%至17%。


金融监督院认为,这两份合同在实质上属于同一合同,主张仅应将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扣除向加盟出租车公司支付的手续费后的差额部分确认为销售收入。金监院认为,Kakao Mobility 去年约7914亿韩元年销售额中,约有一半、约3000亿韩元是通过这种方式被虚增的。


Kakao Mobility 则坚持认为两份合同彼此独立,因此可以将20%的特许权使用费全额确认为销售收入。Kakao Mobility 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与向加盟出租车公司支付手续费,分别依据独立合同履行,因而不能作为单一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他还强调:“我们每年都接受多家国内大型会计法人的透明会计审计,包括指定审计人在内的所有审计人均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如果多份合同具有相互依存性,则必须视为一份合同。按这一逻辑,在 Kakao Mobility 的案例中,收取20%手续费的合同与返还16%至17%手续费的合同应被视为一体;此时仅应将3%至4%的差额确认为销售收入。会计师A解释说:“以家庭购物的销售额为1000韩元为例,如果家庭购物公司只提供平台,由入驻企业出面销售并向家庭购物公司支付手续费,那么仅将手续费确认为销售收入,就可以认为双方具有相当程度的相互依存性。但在 Kakao Mobility 的情况中,要像金监院那样将两份合同解释为相互依存,可能存在勉强之处。”


Kakao Mobility 表示,通过业务合作协议(向运输公司支付16%至17%)所收集的数据等,并不限于加盟业务,而是被用于完全不同的业务领域(如自行车调度、未来出行服务开发等)。因此,这部分内容不能归属于加盟合同(收取出租车车费20%的合同),将其作为独立合同处理,不仅符合会计原理,也符合经济实质。会计师C表示:“如何解读 Kakao Mobility 向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加盟会员公司因参与广告、营销等支付对价这一行为,是属于同一业务链条,还是可以区分开的独立事项,将导致对整个事案的视角发生变化。”


从韩国采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K-IFRS)第1115号《与客户订立合同所产生的收入》来看,如果企业向客户支付对价,而该对价并非用于支付客户向企业转移的可区分商品或劳务,则应采用从收入中扣减的净额方式进行会计处理。相反,如果向客户支付的对价是针对从客户处获得的可区分商品或劳务,则应与从其他供应商购买时相同,按总额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师D解释称:“以百货业为例,销售额的判断取决于谁承担库存风险。如果百货公司自行采购商品并在自负责任的前提下管理库存、进行销售,则按总额确认收入;如果百货公司只出租场地,而销售责任及库存风险由生产企业承担,则按净额确认收入。”


金融投资业界一位高层人士表示:“如果 Kakao Mobility 确有虚增销售额的行为,其目的可以理解为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前扩大公司体量。”但他同时指出:“仅凭销售额并不能决定企业价值,因此作为粉饰会计的动机略显不足。”会计师A也表示:“如果在合同中就‘运输手续费收取多少、投放广告支付多少手续费’等内容进行了协商,一旦这一点被证明,就可以认定是故意违反会计准则”,但他认为这种可能性较低。


虽有刑事处罚可能,但几率不大?

金融监督院自去年7月起对 Kakao Mobility 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并展开会计审计。金监院解释称:“我们针对有首次公开募股计划的公司开展会计审查,其中仅对发现存在重复性或故意、重大过失违法嫌疑的个案启动审计。”Kakao Mobility 去年已选定上市主承销商,正推进年内上市筹备。金监院计划于明年年初左右完成审计,并将 Kakao Mobility 销售额过度计提一案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但由于预期双方将展开激烈攻防,最终结论出炉恐需相当长时间。


如果金融监督院审计结果证实 Kakao Mobility 存在违规行为,将经由审计委员会和证券期货委员会,决定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力度。审计委员会先作出初步结论后,证券期货委员会再进行复审。是否处以罚款等,将由金融委员会最终裁决。罚款金额为违反会计准则金额的2%至20%;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将被处以相当于其报酬等金钱性报酬0.5倍至5倍(上限为公司罚款金额的10%)的罚款;审计人则在违反会计审计准则时,被处以相当于审计报酬0.5倍至5倍的罚款。


若被认定为故意粉饰会计,则可依据《外部审计法》将管理层、法人以及参与撰写审计报告的会计师和会计法人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然而会计专家认为,鉴于其已获得大型会计法人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这种可能性较小,原因在于动机不足且解释空间较大。一位会计法人相关人士表示:“金监院似乎打算对会计负责人乃至外部审计人进行调查,审计人也将全部提交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


另一方面,公平交易委员会近期也向 Kakao Mobility 发送了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审查报告(相当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Kakao Mobility 被指利用其垄断性市场地位,对 Uti 和 Tada 等竞争对手的加盟出租车不推送乘客叫车信息,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继遭遇公正交易委员会制裁后,又将接受金监院审计,Kakao Mobility 今年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可能性被认为几乎为零。



Kakao Mobility 于1日表示,将为全面重组包括加盟出租车手续费在内的出租车手续费体系,召开紧急座谈会听取出租车司机意见。分析认为,此举受到总统尹锡悦当天在第21次紧急经济民生会议上发言的影响。尹锡悦当时称:“Kakao 对出租车行业的霸凌行为极不道德”,“必须制定应对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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