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市启动“区、郡合流式排水管道和检查井清淤”一体化管理
优先选定低洼易涝区及河川入汇排水管道为疏浚对象
在市中心覆蓋河川末端安装除臭设施,解决居民切身不便
釜山市将把原先由各区·郡按行政区划分别管理的合流制污水管道及检查井清淤工作,统一由市级进行统筹管理。
所谓合流制,是指将雨水和污水通过同一条污水管道排放的方式。
此次推行统一管理,旨在为过去由各区·郡零散实施的清淤工作建立系统性机制,并将每年例行实施的惯常性工作,转变为能够通过肉眼直接确认污水管道和检查井清淤效果的实质性工作。
为实现统一管理,市政府首先将选定有内涝记录的大城市低洼地带及汇入河川的污水管道为“优先清淤区域”,并由市级管理清淤履历,从而明确清淤工作的整体体系。
随着近期灾害性暴雨增多,为满足上调后的防灾性能目标,需要扩大污水管道断面,但受制于大规模预算投入及适时实施的局限,目前更需要优先通过对既有管道进行清淤,以确保过水能力。
然而,此前各区·郡主要围绕恶臭等民怨多发区域实施清淤工程,未能妥善管理项目实绩。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将由市级选定优先清淤区域,并每年管理清淤履历。
同时,在推进清淤工作时,对各区·郡而言最大难题——清淤淤泥废弃物的处理,今后将不再采取民间委托方式,而是由釜山市运营的清淤物减量化设施直接处理。通过由市级直接解决约占清淤费用25%的淤泥处理问题,各区·郡节省下的预算将再投资于清淤工程,以最大化项目成效。
含水量高的清淤淤泥必须在干燥后才能处理,但受恶臭和害虫滋生等问题影响,难以确保土砂干燥空间,民间企业在淤泥处理方面也面临重重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已在江边污水处理设施的富余用地上建设了清淤物减量化设施。
清淤物减量化设施通过对清淤淤泥进行清洗,将可再利用的骨料与垃圾分离;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将接入江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通过清淤物减量化设施,每年可节省的淤泥处理费用约为20亿韩元。
目前已建成的清淤物减量化设施,处理能力约为釜山市清淤物总量的18%,即可处理1.32万吨淤泥。市政府将优先在选定为优先清淤区域的地区产生的淤泥由该设施处理,并计划今后最多追加安装6套设施,实现对釜山市产生的全部清淤淤泥进行统一处理。
与此同时,市政府还将引入与清淤实绩挂钩的激励制度,并制定支持清淤车辆和路面洒水车维护管理的方案,以降低面源污染,从而引导各区·郡积极开展清淤工程。
市政府计划根据各区·郡的清淤实绩,在年末发放激励支持。
此外,市政府还将对污水管道清淤时使用的清淤车辆,以及为减少雨天流入河川的污染物、用于清扫路面尘埃的路面洒水车辆的维护管理费用给予支持。
通过积极清除道路路面的面源污染物,市政府希望在雨天预先清理原本会流入河川的污染物,从而实现改善河川水质,并通过确保污水管道的过水断面,达到预防内涝的效果。
同时,市政府还将在城市复盖河川末端安装恶臭阻断设施等,积极消除居民切身感受到的不便。
城市复盖河川具有与合流制污水管道类似的功能,污水汇集至复盖河川下游后,在复盖末端产生恶臭,成为导致城市异味的主要原因。
对此,釜山市将以市内19处主要城市复盖河川为对象,优先推进污水恶臭削减项目,并计划今后与各区·郡协同,将项目扩大至小河流、沟渠等,既改善河川水质,又一并解决恶臭问题。
市政府于去年10月26日召开了与各区·郡建设、道路管理部门的专题会议,讨论污水系统统一管理方案。
主持会议的环境水政策室长以及16个区·郡的建设科、清扫科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市政府将在通过部门负责人会议等途径汇总各区·郡意见后,制定明确列出清淤对象区域优先顺序、清淤时机及管理实质性方案的统一管理综合规划,并计划于年内下发。
Lee Geunhee市环境水政策室长表示:“污水管道是城市的静脉。如果废物堆积在血管内,会在身体各处引发问题,同样地,若清淤淤泥在污水管道内堆积,也可能在城市各处引发问题,因此适时清淤极为重要。”他还坚信,“为防止我们的城市出现‘故障’,将原本按行政区划分散制定的清淤计划由釜山市统一管理,能够最大化清淤项目的效果。”
他接着表示:“为预先阻断降雨时流入河川的污染源,将定期开展道路路面清扫工作,并在城市复盖河川末端安装恶臭阻断设施,让市民切实体会到整治工程的效果。通过对釜山市清淤项目统一管理以及为降低面源污染源提供预算支持,将预防城市内涝、改善河川水质,从而提升釜山的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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