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作出无嫌疑处理后该学生家长提出再审申请
驳回再审申请的法院称“无嫌疑决定正当”
因在劝阻学生打架时把课桌掀翻,某教师被一名家长以涉嫌虐待儿童为由起诉,检方对此作出了“无嫌疑”处理。但家长不服该处理结果,提出准予起诉申请,法院裁定检方的无嫌疑处理并无不当。该教师目前称正遭受精神痛苦。
26日据法律界消息,光州高等法院第3刑事部(审判长 Kim Seongju)驳回了学生家长A某就光州阳地小学教师B某及校长为对象,针对光州高检无嫌疑处理所提出的准予起诉申请。
24日下午,在光州北区一所小学门前,学生们正在参加呼吁恢复本校A教师教育权的集会。A教师在劝阻学生间打架的过程中推了一下课桌,被家长以虐待儿童罪名起诉,后在检方获得不起诉处理。 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此前,B某因在去年4月12日于教室内为劝阻与同学打架的学生,将课桌朝无学生的一侧掀翻,而被学生家长A某以涉嫌虐待儿童告上法庭。
警方通过调查认为,教师Yun在行为中“掀翻课桌”“撕毁反省书”的举动构成情绪虐待,将案件移送检方。该教师撕毁的反省书中写有“(要反省的)没有。讨厌老师,也讨厌同学”等内容。
但光州地方检察厅认为,B某的行为不构成虐待儿童,作出了无嫌疑处理。然而,A某一方要求处罚B某,向光州高等法院提出了准予起诉申请。
合议庭对该案审查了约3个月,认为检方对B某作出的无嫌疑处理正当。
还以教师和校长为对象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另一方面,A某还对教师和校长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包括其本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279万韩元,以及向C君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韩元在内,共计3279万韩元。
但民事合议庭同样驳回了A某一方的请求,称“在可能发生各种事件的教育一线,对负责教育和引导多数儿童的教师,应当承认其具有相当程度的裁量权”,“即便作为负责指导多名学生的班主任教师未能做出最佳选择,也不足以认定其实施了身体或精神虐待”。
另一方面,全国各地在“首尔瑞草区某小学教师死亡事件”之后,持续控诉教师权利遭侵害现实的教师们,认为本案是“教师权利保护的试金石”,还寄送了约8000余份支持签名。
B某称自己饱受精神痛苦,自去年9月起请病假接受治疗并准备诉讼,据悉本月初已向学校申请召开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阳地小学方面表示,将审议家长持续提出问题的行为是否构成对教师权利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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