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起草朝鲜人权决议案草案……“强制遣返”会写入中国责任吗
欧盟着手起草拟于年底提交联大草案
或将纳入对“中国大规模遣返朝鲜脱北者事件”的批评
无赞成反对表决的“协商一致”机制限制强硬措辞
今年年底在联合国大会上将讨论的“朝鲜人权决议案”是否会纳入对中国政府近期将数百名脱北者强制遣返事件的批评,备受关注。有人指出,为了提高决议案的表述力度和执行力,韩国政府应当通过说服会员国等方式展开外交努力。
据联合国大会等方面消息,主导决议案起草的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以本月末向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提交草案为目标,已启动相关讨论。该决议案将在上半年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底在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通过。通常由欧洲联盟主导起草草案,经过向主要国家征求意见等程序后,只要在人权议题主管机构——第三委员会获得通过,即会被提交至年底的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去年决议案中,曾新增提及“西海公务员被枪杀事件”“脱北渔民被强制遣返”等案件。考虑到这一趋势,此次很可能会将本月9日五百余名在华脱北者被大规模遣返的事件写入决议。据悉,欧洲联盟方面正在协商更新现有决议案中笼统涉及的“禁止强制遣返原则”的相关表述。该原则是指“不得将寻求庇护者遣返至可能遭受迫害的国家”的国际法原则,预计将直接指向将脱北者视为非法滞留者的中国。
问题在于,自2016年以来,决议案已连续7年仅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所谓协商一致,是在没有任何国家要求表决的情况下采用的通过方式,与所有国家都投赞成票的“全票通过”不同。如果各国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决议在实际执行时难免乏力。一旦在追责表述上提高力度,朝鲜或中国很可能会通过提出表决要求来加以牵制。从以往记录看,赞成票一直占压倒性多数,但预计欧洲联盟方面仍将为“顺利通过”而起草以协商一致为前提的草案。
在涉及朝鲜及脱北者问题上,韩国政府作为比任何国家都更为密切的当事方,被认为应当面向会员国展开外交努力。即便朝中两国提出表决要求,也要力争通过提高表述力度的决议案。然而,韩国政府被批评在联合国舞台上态度偏于消极,意在回避外交摩擦。
例如,驻联合国大使 Hwang Joonkook 当地时间本月18日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的一般性辩论上,对大规模强制遣返事件提出批评。但据《亚洲经济》获得的其发言原文显示,他仅表示:“据多方消息来源显示,随着朝鲜部分开放边境,似乎有相当数量的朝鲜居民被从‘第三国’遣返(According to several sources, it seems that a number of North Koreans in ‘a third country’ have been repatriated in line with the partial opening of the DPRK's international)。”刻意回避了“由中国政府实施的强制遣返事件”这一表述,而以“第三国”一词委婉带过。
美国朝鲜人权委员会(HRNK)名誉共同主席 Roberta Cohen 表示:“中国过去在其他国家,尤其是韩国介入时,曾允许少数朝鲜居民出境”,“应当努力强化决议案中的相关表述,并可考虑加入这样一项内容,即请求联合国秘书长 António Guterres 通过调解职能(good offices)在会员国之间展开斡旋,以应对脱北难民问题。”
过渡期正义工作组(Transitional Justice Working Group,TJWG)法律分析官 Shin Heesuk 称:“政府应事先广泛听取人权团体意见,并为将其反映到决议案中而努力”,“在即将于本月31日与联合国难民署(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高级专员 Filippo Grandi 的对话中,应就强制遣返事件发表看法,并在即将到来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普遍定期审议(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UPR)前,通过事先质询,敦促其公开与脱北者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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