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亲要求她偿还因生意失败而拖欠的税款、解决被查封房屋的问题,一名企图杀害父亲的女儿被判处实刑。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4部合议庭于本月25日表示,已于6月1日对用凶器刺伤七旬亲生父亲、企图将其杀害的一名五十多岁女性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合议庭介绍,A某5月31日在昌原市镇海区住处与母亲通电话,谈及房屋被查封问题时,在一旁听着的亲生父亲B某称“你偷拿了你妈的印章,把家弄成这样”,于是A某在当天午夜持凶器前去找B某。


A某持凶器两次刺向B某胸部等实施了犯罪,但因B某强烈反抗,最终仅构成杀人未遂。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图片由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图片由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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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A某2019年借用母亲名义经营公司,后生意失败,未能向国税厅缴纳约1900万韩元税款,导致父母居住的自宅被查封。


经查,被查封的房屋系A某在B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贷款抵押物加以利用。


调查显示,A某曾替B某偿还债务,在其需要帮助时也多有照顾,自认为对B某很好,但因B某要求其缴清拖欠税款以解除查封,并就其生意失败发表了带有侮辱性的言论,A某因此下手行凶。


A某主张称,“在我试图自残时,前来劝阻的父亲不知何故被凶器刺伤”,否认有杀人意图;据悉,B某则陈述称“没看到女儿持有凶器”,“是自己摔倒的”。


合议庭则以A某向警方供述“当时先在父亲躺着的状态下刺了他”以及119急救出动活动日志中记载的“女儿刺伤了父亲”等内容为依据作出判决。


合议庭表示:“企图杀害直系尊亲属的行为,即便仅属未遂,从反人伦、反社会的角度看,其应受谴责程度也极高。”


合议庭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但B某多次明确、积极表示不愿追究A某刑事责任,且A某是在听到B某对其生意失败的侮辱性言论后,似乎一时冲动而实施了本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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