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对在地铁上持刀行凶的50多岁男子求处5年有期徒刑。


地铁2号线持刀行凶案:50多岁男子被求刑5年 View original image

19日,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由庭长法官 Jeong Cheolmin 审理的公判期日上,检方以特殊伤害嫌疑,对被拘捕起诉的 Hong某(51岁)求处5年有期徒刑,并请求合议庭没收作为凶器使用的证物。


Hong某被控于去年8月19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从梨大站开往新村站的地铁2号线列车内,挥舞一把带刀刃、长8厘米的多功能露营工具,指向乘客行凶。此次持刀行凶事件导致A某(28岁)和具有台湾国籍的B某(29岁)脸部受伤。


Hong某一方的辩护人表示:“被告人当时认为自己遭到数十人无缘无故的攻击”,“凶器只是挂在家门钥匙上的钥匙扣,并非出于犯罪目的随身携带”,请求从轻量刑。


在庭审中,当法官询问职业时,Hong某回答“国民银行控股股东”,并称“警方非法逮捕我,还把被害人伪装成加害人”,等言行显示出精神状态不稳定。



据检方介绍,在Hong某的笔记本中发现了“犯罪公司在攻击我”等内容的字条。Hong某独自生活,与邻居没有往来,被称为“隐居型边缘人”。此外,他过去曾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自2019年1月以后便中断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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