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市特别司法警察于19日表示,针对辖区内非面对面外卖餐饮店开展了专项调查,查获了5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餐饮店。
本次执法以登记在外卖应用上的业所为对象,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伪劣食品和超过消费(流通)期限的产品,以及是否存在对食品等原产地进行虚假标示等行为。
在此次查处的外卖餐饮店中,有2家涉嫌为烹饪、销售目的而储存超过消费期限的产品,3家则涉嫌在厨房内存放已过消费期限的产品并实际用于食品烹饪。
根据《食品卫生法》,从事餐饮业经营者不得将超过消费期限的产品用于烹饪、销售目的进行陈列或保存,也不得销售或用于食品烹饪。
违反上述规定时,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并将受到停业15日或1个月等行政处罚。
大田市特别司法警察表示,将在对被查处的外卖餐饮店进行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并向相关自治区请求作出行政处罚。
Yang Seungchan 大田市市民安全室室长表示:“随着非面对面外卖食品消费的增加,我们将加强对这些餐饮店的卫生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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