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霍生活费致1人被捕、3人立案调查

月租转押金房时骗取保证金

大邱南部警察署17日表示,因涉嫌在出租俗称“空壳全租”住房后,骗取30名承租人共计约46亿韩元保证金(诈骗嫌疑),已逮捕并拘留50多岁的A某,同时以违反《公认证中介师法》及涉嫌诈骗等罪名,未拘留立案2名公认证中介师和A某的熟人等共3人。


据警方称,A某被指自2018年10月起至2019年12月止,通过所谓“零资本差价投资”的方式,先后在大邱市南区、达西区一带购买5栋多户住宅,然后将从承租人处收取的保证金用于偿还贷款利息、缴纳税金及生活费等,并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滚动支付承租保证金。

大邱警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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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显示,A某在将原有月租合同转换为全租合同时,恶意利用了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只有取得出租人同意才能查询优先顺位保证金现况这一点,通过虚假告知优先顺位保证金额的方式欺骗受害人,而对于要求确认优先顺位保证金现况的承租人,则不与其签订合同。


今年3月,《住宅租赁保护法》修订,新增了出租人信息提示义务。根据修法内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必须向承租人出示该住房的优先顺位确定日期赋予日、租金和保证金等租赁信息,以及根据《国税征收法》《地方税征收法》出具的纳税证明。


大邱南部警察署情报犯罪队在今年5月受理一名未能拿回保证金的受害人报案后,随即立案侦查,通过调查嫌疑人A某的不动产现况,又追加确认了29名受害人,并在掌握证明其犯罪嫌疑的主要证据资料后将嫌疑人抓获。警方表示,将进一步扩大调查,查明是否还有更多房地产中介业者等人参与A某的犯罪行为。


大邱警察厅表示,自去年7月至今年9月,历时14个月开展“全租诈骗特别整治”行动,共将217人移送检察机关(其中16人被拘留)。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型中,非法中介评估102人(47%)、虚假保证保险72人(33.2%)、虚假告知权利关系20人(9.2%),依次居多。


大邱警方表示,将把特别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到今年年底,集中警力严厉打击令普通民众深受其害的全租诈骗等恶性诈骗犯罪,不仅对实际行为人,而且对幕后操纵者也将进行彻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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