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yang郡守 Lee Byeongno:“不存在律师费代付事实”,喊冤
Damyang郡守 Lee Byeongno在法庭上对于其被指代为共同被告的竞选阵营相关人员代付律师费、涉嫌违反选举法一事,表示“并非事实”,称自己受到冤枉。
光州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于16日就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这名郡守及8名竞选阵营相关人员举行了结案公判。
该郡守因被控在6·1地方选举前夕、即去年3月6日向一名熟人递交20万韩元吊唁金,实施非法捐赠行为而被移送审判。
他还被指代替同样因涉嫌违反选举法而被起诉的8名竞选阵营相关人员支付律师费(每人225万韩元)。
这名郡守一方的辩护人当天在最后陈述中辩称:“只是因为在协助被告人开展选举活动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导致竞选阵营相关人员接受警方调查,于是向他们介绍或推荐了一家早就相识的法律事务所的内部律师,并无代为支付律师费的意思表示。”
辩护人解释称:“在本案成为问题之前,被告人向该法律事务所支付的委托费用(与其本人案件相关)仅有200万韩元。”
他接着强调:“部分共同被告为了委托律师,系自行提供了本人的身份信息,并亲自支付了律师费。”
不过,他同时指出:“即便合议庭持有不同观点,本案中被指有问题的法律服务提供行为发生在地方选举结束之后,对选举并未产生任何影响。”
他进一步请求称:“这与选举过程中收买选民或肮脏选举无关,从未损害选举公正性,希望合议庭对此予以充分考量。”
辩护人还表示:“被告人在Damyang郡厅担任公务员约40年,退休后当选为郡守”,“他秉持‘答案在现场’的态度,每天上午8点上班,亲自走访现场,努力推进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的沟通型行政。”
他继续辩称:“请合议庭作出不会让其蒙受冤屈的判断,使其能够作为郡守推进重点项目,切实履行职责。”
对于向熟人递交吊唁金、实施非法捐赠的指控,辩护方反驳称:“对事实本身予以承认,但这是源于35年挚友关系的极其个人化动机”,“并不违背社会通念,因此违法性应当被阻却。”
检方对包括该郡守在内的9名被告分别求处150万至300万韩元罚金,或8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该郡守求处足以导致其丧失职务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本案宣判预计将于12月8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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