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拘捕令被驳回…法院称“难认为存在逮捕事由和必要性”
围绕“白玄洞开发特惠”“Ssangbangwool集团对朝汇款”等嫌疑,检方向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申请的逮捕令未能跨过法院门槛。
因涉嫌卷入白玄洞开发项目特惠疑惑和Ssangbangwool向朝汇款疑惑而被申请拘捕令的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26日前往首尔瑞草区中央地方法院出席拘捕前被疑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审查)。照片=记者 Kim Hyunmin kimhyun81@
View original image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专属法官 Yoo Chang‑hoon 部长法官,对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受贿)等嫌疑被申请的 Lee 代表逮捕令是否签发进行审理后,作出驳回决定。由此看来,Lee 代表将很快从首尔看守所获释并返回住处。
Yoo 部长法官认为:“综合考量被告人(Lee Jae‑myung 代表)辩护权保障的必要程度以及证据毁灭忧虑的程度,难以认定存在足以排除对被告人适用不拘束侦查原则的逮捕事由与必要性。”
就各项嫌疑而言,对于教唆作伪证部分,他表示“看来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证明”;但就白玄洞开发案则称:“关于排除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参与该项目一事,综合被告人的职务地位、相关审批文件及相关人员的陈述,确实对被告人存在介入的相当嫌疑”,同时又作出结论称:“另一方面,在目前关于此事的直接证据本身不足的情况下,难以断言被告人就事实关系及法律层面提出的反驳已达到应予排斥其辩护权的程度。”
对于对朝汇款,他表示:“根据包括核心相关人、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 Lee Hwa‑young 的陈述在内的迄今为止相关资料来看,就被告人的主观认识、是否共谋以及介入程度等,仍存在争议余地。”
Yoo 部长法官接着表示:“在教唆作伪证及白玄洞开发项目方面,从目前掌握的人证、物证资料来看,难以认定存在证据毁灭的忧虑”;“在对朝汇款方面,虽然确有一些情形足以怀疑被告人周边人物就 Lee Hwa‑young 的陈述进行了不当介入,但缺乏足以断定被告人直接介入的资料;难以认定 Lee Hwa‑young 先前在侦查机关所作陈述不具任意性,其陈述变化归根结底属于判断陈述可信度的范畴;再综合考虑被告人目前正在出席的别案审判情况、其作为政党现任代表而成为公共监督与批评对象等因素,难以断言存在证据毁灭的忧虑。”
另一方面,Lee 代表于本月26日上午10时7分至下午7时24分,接受了合计9小时17分钟的逮捕前被告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这是自1997年引入逮捕令审查制度以来第二长的时间。历来最长纪录为去年12月“西海公务员遭枪击事件”中,前国家安保室长 Seo Hoon 的逮捕令审查,当时历时10小时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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