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活都干…毛都掉光了连呼吸都困难” 一名20多岁公益勤务员的泪水
未被认定为公伤疾病
有一名作为社会服务要员服役、饱受过度工作折磨的20多岁青年,突然遭遇严重脱发,却主张自己未被认定为公务上疾病,此事引发争议。
JTBC于25日报道了在京畿道一处疗养院从事公益服役期间出现脱发症状的23岁金某的遭遇。
金某在服役进入第18个月的去年10月,头发开始脱落,一个月内几乎掉光。不仅是头发,包括鼻毛在内的其他部位体毛也脱落,甚至到了影响呼吸的程度。
金某表示:“脱得厉害到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癌症”,“无论是父系还是母系家族都没有类似病例,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脱发”。
对于突发性脱发的原因,金某指出是过度工作。据其主张,他在该疗养院里,因为不是专业人员,只能找视频平台上的教学视频来修理轮椅轮子、在窗户上安装铁丝网等,还要负责患者的个人信息管理。
金某方面称,一般在社会福利设施服役的公益要员,主要工作是协助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的身体活动支援,以及情绪和项目运营支援等,帮助其生活,而他却承担了过多杂务。
即便举报不当工作 指挥兵务厅也仅作出“警告”处分
即使考虑到大多数公益要员会被要求承担多种角色,金某仍认为,自己被分配的工作属于不当工作。
他倾诉称:“这个也让我做,那个也让我做,大家排着队来指派工作,在精神上实在太痛苦了。”
最终,金某向服役机构申请,将其认定为因过度工作引发的疾病,但未被采纳。理由是难以认为脱发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金某还向兵务厅举报称,这属于不当工作。但据悉,兵务厅也只是对该疗养院作出了“警告”处分,并将公务伤病的认定责任推给主管机构南杨州市。
金某表示:“一坐地铁或去人多的地方就会缩成一团”,“希望其他公益要员不要再经历这样的困难”。
处于不当待遇盲区的社会服务要员
截至2023年,目前可以分配社会服务要员的机构仅限于“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公共团体”“社会福利设施”。除社会福利设施外,全部为政府运营的公共设施。
然而,社会服务要员在服役机构内,面对不当工作指示或职场霸凌等情况,却得不到法律保护。
自2019年起,被称为“禁止职场霸凌法”的《劳动基准法》修正案开始施行,但由于社会服务要员在法律上不被归类为“劳动者”,因此不在该法适用范围之内。
尤其是,在行政机关或福利设施等处工作的社会服务要员,不仅会受到机构和设施职员的不当对待,也暴露在来自服务对象的不当对待之下。
鉴于此,2021年,国民力量党议员Yoon Jukyung作为代表提出了关于禁止对社会服务要员实施职场霸凌的《兵役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已于去年9月21日通过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目前正等待在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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