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处罚法适用对象

在新安山线电铁施工区作业的一名30多岁工人坠落身亡。劳动部门已着手调查施工企业是否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


新安山线地铁施工区一名30多岁工人坠亡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雇佣劳动部22日消息,当天下午2时15分左右,在位于京畿道光明市的新安山线电铁5-1工区、鹤温站施工现场作业的A某(37岁)死亡。据悉,A某在进行起重机钢丝绳检修作业时,从地下共同沟上方坠落至19米深处。


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属于《重大灾害处罚法》适用对象。《重大灾害处罚法》规定,在常用劳动者50人以上(建筑业为工程金额在50亿韩元以上)的事业场所,如发生死亡等重大灾害,将对未尽事故预防义务的事业主、经营责任人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不超过10亿韩元的罚金。



劳动部正在调查事故的具体原因,以及施工企业是否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和《产业安全保健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