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差别”电击、钢珠砸碎玻璃窗……“应管制日常生活中不用却具杀伤力的工具”
真实犯罪滥用案例增多
无需额外手续即可轻松购买
每年非法持有·出售武器逾百起
自制枪支、弹弓制作视频制裁“激增”
有意见指出,近期电击器、指节铜套、钢珠、弹弓、复合弓(机械弓)等具有杀伤力的工具被用于犯罪活动,却处于监管盲区。这些商品可在网上轻易购买,随时可能被用于犯罪,但按现行法律并未被归类为“武器类”。专家表示,对于日常生活中并不常用、却具有杀伤力的物品,有必要强化监管。
21日,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搜索电击器、指节铜套、钢珠、复合弓等,出现了各种商品。电击器价格在10万韩元左右,狩猎用复合弓在20万韩元左右,弹弓则更便宜,标价在3万至5万韩元之间。商品页面标注“狩猎用”“护身用”等字样,无需任何额外手续即可直接购买。
这些工具随时可能变成凶器。本月4日,在庆尚南道梁山市,一名40多岁男子在公交车站用电击器刺击一名素不相识的女性后逃跑,被警方抓获。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该男子作案的理由是“想试用一下电击器”。上月“新林洞性侵杀人案”的嫌犯 Choi Yoonjong(30岁)为实施性侵,戴着金属指节铜套拳打该女性,进行无差别殴打并掐死对方。本月12日,一名20多岁男子改造玩具枪,向首尔江南区一栋大楼发射钢珠,打碎了该建筑5层楼的玻璃窗,被警方逮捕;因不满首尔广津区一处别墅工地施工噪音,用弹弓发射80发钢珠打碎8扇窗户的30多岁男子,于本月13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2021年1月,在首尔江北区,一名40多岁男子因怀恨在心,用复合弓向一名70多岁熟人射箭,致其受伤。
现行《枪炮、刀剑、火药类等安全管理法》(简称“枪炮火药法”)所规定的武器类,包括可发射金属弹丸或气体等的枪炮、刃长15厘米以上的刀剑、爆炸力较大的火药、可喷射催泪瓦斯等的喷射器、电击器、弩等。此类武器必须取得主管警察机关的持有许可方可持有。但电击器只有在电压达到3万伏以上时才需要申报。指节铜套、钢珠、弹弓、复合弓等甚至都未被纳入监管对象。一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将所有武器类一律纳入许可制,在现实中并不容易”,“目前正通过强化对在公共场所携带凶器行为的处罚来应对”。
在第21届国会中,虽有9件枪炮火药法修正案被提出,但均滞留在行政安全委员会,大部分也只是与持有、许可资格相关。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Yongpan 提出,引入对刀剑、喷射器、电子冲击器等持有人定期且实质性核查其是否存在精神疾病的持有许可更新制度。国民力量党议员 Song Eonseok 提交了法案,规定犯下特定重罪和儿童性暴力犯罪者在刑罚执行结束后10年内不得持有枪支。被认为需要通过枪炮火药法进行管理并因此提出修法的工具,目前仅有复合弓。共同民主党议员 Yang Kyung-sook 于2021年4月提出,将复合弓纳入管理对象的修正案,但被提交至行政安全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后,相关讨论并无实质进展。
与此同时,每年仍有逾100人因持有、销售非法武器而被查处。根据国民力量党议员 Jeon Bongmin 从警察厅获取的资料,因持有或销售非法武器被查处的人数在2018年为127人,2019年为204人,2020年为233人,2021年为129人,2022年为158人。今年1至7月则有29人被查处。另外,在互联网上介绍自制武器制作方法等内容、从而被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要求整改的案例,2018年为440件,2019年292件,2020年416件,2021年744件,到2022年则骤增至5610件。在此期间,因未取得持有许可而持有枪炮等非法武器所引发的案件、事故共发生31起,造成10人受伤、4人死亡。
在非法武器案件、事故持续发生的情况下,又存在处于监管盲区的工具,专家因此强调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现行枪炮火药法。专家提出的判断标准是该工具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频度以及杀伤力。一般而言,弹弓、钢珠、复合弓等物品在市面上多以“狩猎用”名义销售。在日常生活中几乎用不到,但一旦使用,可能致人死亡。专家认为,这类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用、却具有杀伤力的工具,应被纳入枪炮火药法的监管对象,限制其轻易购买。高丽网络大学警察学系特聘教授 Lee Yunho 表示:“指节铜套、钢珠等物品应视为攻击性武器,而非护身用品”,“对于日常并不需要、却具有杀伤力的物品,不应允许自由购买。”庆南大学警察学系教授 Kim Dowoo 称:“钢珠枪、弹弓等本应被归类为准枪械,但制度本身尚未建立”,“购买者会说自己会安全使用,但网上有大量改造方法,且完全有可能被用于犯罪,因此有必要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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