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调查:46.2%称“在加班”
近一半表示“拿不到加班费”
调查显示,约有一半上班族存在加班等超时工作情况,但其中超过一半的人未能按规定领取加班费。
21日,市民团体“职场甲质119”公布了其在今年6月针对1000名上班族开展的问卷调查结果,46.2%的受访者回答“正在进行超时工作”。
回答有超时工作的比例,在▲男性(52.6%)▲正式工(55.0%)▲制造业(59.3%)▲300人以上大企业(57.7%)中更高。
在462名有超时工作的上班族中,52.2%表示没有按法律规定足额领取加班费。
完全拿不到加班费的占22.7%,只拿到一部分或固定金额的也占22.7%,仅领取交通费、餐费等而没有任何加班报酬的占6.7%。
从超时工作时长来看,每周平均“6小时以下”的比例最高,为51.1%,其后是“超过6小时至12小时以下”,占36.8%。对超过现行超时工作上限12小时的情况,6.8%回答为“超过12小时至18小时以下”,还有3.9%回答每周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
另外,46.7%的全部受访者表示,如果政府调整工作时间上限制度,那么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以“48小时”为宜。
认为现行“每周52小时”合适的占45.5%,“每周60小时”为6.8%,“每周56小时”为6.2%。
也就是说,主张“维持现行标准”或“缩短工作时间”的比例合计达到81.2%,占据绝大多数。
职场甲质119称:“欧洲联盟(EU)关于工作时间的指令规定,包括加班在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国际劳工组织(ILO)也在2011年劳资政专家会议上明确表示,每周工作时间上限为48小时”,并主张“每周48小时是每周工作时间上限的国际规范”。
该团体“加班职场霸凌特别委员会”委员长、劳动事务师 Park Seongu 强调称:“政府推进的工作时间总量管制、工时储蓄账户制、弹性工作制扩大等所有讨论,只有在将工作时间上限调整到与世界规范水平相一致之后才有意义。”
雇佣劳动部今年3月公布了以将“仅限按周管理”的延长工作时间的管理单位扩大为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工时制度改革方案。
在维持整体上限的前提下,其宗旨是在工作集中时可以工作更长时间,而在不忙时多休息。
但由于由此引发的所谓“每周最长69小时工作制(以每周工作6天为基准)”在法律上将被允许,激起了国民的强烈反弹和对健康权的担忧,雇佣劳动部于是对6000名国民开展了问卷调查和分组深度访谈(焦点小组访谈,FGI)。据雇佣劳动部介绍,调查结果预计将在中秋连休结束后的下月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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