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临停办地方大学获出路…放宽解散与用途变更条件
放宽吸引留学生条件
强化地方大学财政自立措施
正经历经营困难的地方大学今后将更容易停办。地方大学在解散时,可返还部分剩余财产,在盘活大学土地的过程中,取得税和财产税也将部分减免。大学变更财产用途时,须申报的金额门槛将从3亿韩元提高至5亿韩元。此举旨在提高地方大学的财政自立度和自主性,以应对“地方消亡”和“人口减少”问题。
国务总理室规制革新推进团20日表示,为了发掘“支持提升地方大学竞争力”课题,过去1年倾听一线声音后,提出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改进方案。
首先,政府为因学生人数减少而陷入经营危机的边缘大学提出了便于其自主解散的激励措施。迄今为止,即使想要解散大学,也规定大学法人的财产须归属学校法人或国家,对解散事由也作了严格限制,因此缺乏引导地方大学解散的激励机制。
政府在目前正在国会讨论中的《关于支持私立大学结构改善的法律》制定案中,增设了“关于解散及剩余财产处置的特别规定”。这为陷入经营危机的学校法人实现自主解散打开了通道。
大学财产用途变更的幅度也将扩大。此前,大学如要变更或利用其财产用途,必须通过事前许可制办理;在出售、赠与、交换、变更时,也需要获得教育部事前许可。但今后将改为事后报告制,同时废除程序中的教育部许可制度。此举旨在使大学能够自主运营财务、提高收益性。
政府还决定,对大学在盘活闲置土地为收益资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地方税予以减免,以改善其财政状况。同时,放宽吸引外国留学生的相关条件。在改编“教育国际化能力认证制度”时,将考虑各类大学的特性进行评价,以实现对留学生的实质性支持。
此外,政府还决定:▲今后将在合理水平上放宽吸引外国留学生的条件;▲对于希望在大学所在地区以外地区扩大设立教育、研究设施的国立大学,经与教育部长官协商后,允许其设立;同时,▲为培养企业所需的定制型人才,将扩大在职人员再教育型契约学科的设立区域。
国务总理室相关人士表示:“我们认为地方大学的危机直接关系到地区消亡危机,将迅速推进与本次规制改善方案相关的后续措施”,并称“今后也将持续努力,强化地方大学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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