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金融监督院发布紧急现场调查结果
内部控制职能整体未能正常运作

BNK庆南银行发生了规模约56亿韩元的不动产项目融资贷款挪用事件。照片摄于3日,首尔市内一处BNK庆南银行支行。照片由记者Kang Jinhyung提供

BNK庆南银行发生了规模约56亿韩元的不动产项目融资贷款挪用事件。照片摄于3日,首尔市内一处BNK庆南银行支行。照片由记者Kang Jinhyung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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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20日表示,近期在庆南银行发生的项目融资(PF)贷款挪用案件金额高达2988亿韩元。这一规模比最初披露的1387亿韩元大出两倍以上。金融监督院解释称,自7月21日起紧急开展现场检查后,确认了上述事实。


挪用金额急剧增加,是因为肇事者不断“拆东墙补西墙”。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例如先挪用50亿韩元,为了掩盖自己的挪用事实,又在其他项目中再挪用60亿韩元,自己留下10亿,把之前挪用的50亿补上”,“就这样从2009年5月到2022年7月共挪用2988亿韩元,银行净损失达595亿韩元”。


BNK金融控股和庆南银行均被指内部控制松懈

金融监督院表示,此次巨额挪用案件的原因在于,BNK金融控股公司和庆南银行为预防金融事故而设立的内部控制职能整体上未能正常运转。根据金融监督院的说明,肇事者在投资金融部负责PF贷款业务长达15年,自2009年5月至2022年7月,在其管理的17个PF项目中共挪用2988亿韩元。


金融监督院认为,BNK金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及业务实态检查疏忽,导致其对庆南银行的内部控制功能未能有效发挥,是事故发生的原因。BNK金融控股虽对庆南银行实施了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书面检查,但在庆南银行并入控股公司后,对高风险业务——PF贷款的受理及管理从未进行过检查;在针对庆南银行的控股公司自查中,除现场检查外,几乎没有开展针对总部事故预防的检查。


庆南银行在与PF贷款业务相关的放款、授信管理以及岗位分离等人事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程序整体上也十分薄弱。发放贷款时,没有建立通过贷款合同中记载的合法账户发放贷款的控制程序。贷款偿还时也未对业务处理程序作出规定,贷款执行或偿还时,未向借款人进行相关事项的通知。


此外,肇事者在同一部门负责PF贷款业务长达15年,还负责自己经办的PF贷款的贷后管理,岗位分离根本没有得到落实。对于这一高风险业务——PF贷款的受理及贷后管理,从未实施过强制休假制度。


明知挪用事实却迟缓应对

金融监督院指出,在得知挪用事实后,其应对也十分迟缓。BNK金融控股和庆南银行均在4月初就已察觉到与肇事者有关的金融事故迹象,但以需要进行事实确认的内部调查为由,延迟了上报。BNK金融控股在4月初获悉金融事故迹象后,直到7月末才对庆南银行展开自查,导致事故初期应对延误。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将进一步确认挪用资金的去向,并对检查结果中查明的肇事者及相关管理层和员工的违法、不当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予以严肃处理”,“本次挪用案的现场检查一结束,我们将立即与侦查机关共享相关内容,积极协助查明事件真相”。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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