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第3期金融业竞争度评估委员会
今后对金融产业竞争度的评估方式,将从以既有业态为中心,转变为以“消费者”为中心。监管部门认为,按照目前以市场占有率等为基础来判断集中度的方式,难以准确把握金融消费者所体感到的竞争态势。
3日,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 Kim Soyoung 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就“银行业经营、营业惯例及制度改善方案”进行发布会简报。照片=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View original image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 Kim Soyoung 19日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出席第3期金融产业竞争度评估委员会会议时表示:“从新启动的第3期金融产业竞争度评估开始,我们将不再从特定业态的视角出发,而是从利用金融多种功能性方面的消费者视角出发,检视竞争原理是否得到良好运作。”
评估委员会自2018年起运行,旨在促进金融产业内部的竞争与创新,并提升市场准入政策的可信度。今后两年内将开展活动的评估委员共11人,由各相关机构推荐组成,当天首次会议共有包括委员 Lee Hangyong(汉阳大学教授)在内的7人出席。
当天评估委员会决议,自第3期竞争度评估起,将对评估方式进行改进。此前主要通过同一业态内的市场参与者数量、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指数)、企业集中率(CR)等指标评估市场集中度,但有意见指出,这种方式难以反映技术企业进入金融产业等新的金融环境变化。
Kim副委员长表示:“将改进以特定业态的市场集中度指标为中心来评估竞争度的方式”,并称:“将从中低信用者等特定客户群体的立场出发,对向其提供或执行类似产品与功能的各业态整体,从市场集中度、盈利性、地区分布等多种细分指标进行综合分析。”
据此,评估委员会将首先在明年围绕金融的资金供给功能,对参与中小企业及中低信用者贷款市场的银行、储蓄银行、互助金融机构、信用卡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的竞争现状进行评估。为此,计划在今年之内开展基础资料分析的研究课题。
此外,评估委员会还一并考虑了第2期评估时提出的关于改进保险业和信用卡业评估方式的意见。因此,自本次评估对象起,将对评估对象市场的划定方式进行调整,按照客户群、产品与服务、市场参与者等标准进行灵活界定。
首先,对于个人—企业、大企业—中小企业等性质不同的客户群,考虑到其间产品不可替代,将对客户群进行区分。把已区分客户群所使用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视作一个需要评估的市场,并在必要时以地域划分、客户信用等级等为标准,进一步细分市场,以便分析竞争度。
同时,在存款、贷款、保险产品中介服务推出以及换贷基础设施建设等背景下,金融公司与平台之间的合作不断扩大,产品销售渠道也可以作为竞争度评估过程中的一项考虑因素纳入其中。
相反,对于以特定客户群为需求方,且不存在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业态的情况,如信用评级业等,若按业态分别评估更为适合,也可以沿用既有的评估方法。
Kim副委员长表示:“要让新的评估方式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将多个金融业态的产品整合为一个市场,并根据细分特性对类似客户群进行划分,因此需要委员们毫无保留地贡献真知灼见”,并称:“监管当局也将大胆推进制度改进,确保评估委员会的建议能够转化为切实有效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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