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济人协会(以下简称“韩经协”)18日与国家人权委员会及法务法人(有限)广场共同举办了应对供应链尽职调查的讨论会。讨论重点围绕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引入的意义、问题点以及企业的应对方案。
供应链尽职调查法的正式名称为“可持续企业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引”,其核心内容是以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为对象,将在人权和环境领域开展尽职调查义务化。今年年初,德国开始实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年底,欧洲联盟(EU)的“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引”最终方案也将出炉。由此一来,出口比重较大的我国企业也有必要就供应链尽职调查法的引入作出相应应对。
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经营论坛委员长 Song Saeryeon 在题为“国内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制化介绍及启示”的发布中表示,“在有舆论担忧欧盟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将成为新的出口壁垒之际,近期我国国会提出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他补充称:“今后在立法讨论过程中,有必要充分审视与人权、环境相关的国际规范,并与各类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
就“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制化的问题点”进行发布的韩经协企业制度组组长 Yoo Jeongju 指出:“由于欧洲各团体之间立场差异较大,即便在欧洲内部,对供应链尽职调查尚未形成共识,而我方企业感受到的负担也十分沉重,因此在法制化方面需要更加谨慎的态度。”他接着表示:“即便推进法制化,相较于对供应链尽职调查的监管,更迫切的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提供、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围绕企业应对供应链尽职调查方案的发布环节中,法务法人(有限)广场律师 Seol Donggeun 表示:“预计在数年内,无论是否向欧盟出口,大多数国内企业都将受到人权、环境尽职调查的影响,因此有必要提前建立反映国内外法律要求的尽职调查指标,构建排除违反《下包交易公正化法》《共生合作促进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风险因素的精细供应链尽职调查执行体系,并据此修改合同文本。”他特别补充指出:“就目前已被提出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而言,与《重大灾害处罚法》类似,对经营责任人规定了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强调监督责任,因此有必要密切关注今后的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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